AICHR 和 CACJ 就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权利举行东盟人权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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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特拉贾亚,2018 年 12 月 11 日——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AICHR) 和东盟首席大法官理事会 (CACJ) 共同主办了“AICHR-CACJ 东盟高级别人权对话: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权利”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马来西亚布城。

首席大法官、高级法官和 CACJ 成员;AICHR 和东盟高级法律官员会议 (ASLOM) 的代表;和地区人权专家参加了对话。这是 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15 日在吉隆坡举行的关于分享国际人权法良好做法的 AICHR 司法座谈会的后续活动。

AICHR 承认东盟人权宣言 (AHRD) 中明确规定了某些公平审判权,对话对于了解司法机构如何发挥其作用来解释和适用有关公平审判权主题的法律非常重要。因此,来自东盟成员国的法官分享了他们在司法机构如何为被告人提供法律保护方面的经验和良好做法。还讨论了每个法律体系面临的挑战。进一步查明了国家法律标准与国际人权标准之间可能存在的差距。

对话中交换了强有力的意见,因此,为采取进一步行动提出了许多建议,其中包括:

  • 记录每个 AMS 国家关于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权利的概况。
  • 出版对话纪要作为参考指南。
  • 分析 AMS 的共同点,即: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被告知逮捕理由的权利、获取文件的权利、快速审判的权利、保释权、无罪推定权、盘问证人的权利、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禁止双重危险和不追溯惩罚的权利。分析可寻求改进法律框架或做法并找出任何差距。
  • 与 ASLOM 合作制定示范法的可能性,该示范法概述了在刑事案件中对待被告人时应采用的共同标准。
  • 加强 AICHR 在监督 AMS 在保护被告人权利方面履行人权义务方面的作用。
  • 探索与 CACJ 就人权问题进行合作和对话的方式,包括召开能力建设和培训计划。

预计该对话将成为加强人权与司法合作之间联系的有用平台;维持 AICHR、CACJ 和其他东盟机构之间有效和有影响力的合作计划,以维护 AHRD 保障的东南亚人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