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声明 第一次东盟-大韩民国对话古晋,1993 年 5 月 11 日至 13 日

  • 第一次东盟-大韩民国对话于 1993 年 5 月 11 日至 13 日在砂拉越古晋举行,以审查双方之间的对话关系和发展合作计划。出席会议的有东盟成员国代表团和韩国代表团、东盟秘书处的代表以及东盟-韩国商业委员会(AKBC)的代表。
  • 会议由东盟-马来西亚总干事Hasmy Agam先生阁下和韩国外交部经济事务部长助理Sun Joun Yung先生阁下共同主持。
  • 两位联合主席在开幕词中强调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这是自 1991 年大韩民国成为全面对话伙伴以来的首次会议,并希望这将为加强东盟与大韩民国之间的合作奠定基础.
  • 会议重申私营部门在东盟-韩国对话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期待私营部门为东盟-韩国整体经济合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 会议就贸易、投资、旅游、商品、科技和人力资源开发等各种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意见交流。会议认为,贸易仍然是东盟与大韩民国关系的主旨。在此背景下,会议注意到大韩民国正在努力改善符合东盟利益的产品的市场准入。
  • 会议获悉,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和修订后的东盟工业合资企业(AIJV)的实施将带来投资机会。在这方面,东盟呼吁大韩民国利用这个机会。
  • 会议认识到旅游业在促进东盟与大韩民国之间人文交流方面的重要性,并同意,除其他外,促进双向旅游领域的更密切合作,包括与旅游相关的投资。
  • 在国际大宗商品问题上,双方同意继续开展合作,建立更加开放的大宗商品和加工产品世界贸易体系,稳定价格,促进下游加工。
  • 在发展合作领域,大韩民国表示愿意分享其在科技领域研发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在这方面,大韩民国同意参加将于 1995 年在泰国举行的第四届东盟科技周。大韩民国还提议根据韩国国际协力机构 (KOICA)。
  • 会议回顾了自1991年东盟与大韩民国最后一次会面以来,各种发展合作项目的现状,包括在首尔举行的东盟旅游展和计算机电子邮件系统等成功实施的项目。
  • 会议同意于 1994 年下半年在韩国举行第二次对话,日期由双方商定。
  • 会议是本着合作和友好的精神举行的。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大韩民国代表团以及AKBC代表对马来西亚政府和州政府及人民的周到安排和热情款待深表感谢砂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