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声明 东盟-大韩民国高级官员会议 首尔,1989 年 8 月 21 日至 22 日

  • 1989 年 8 月 21 日至 22 日,东盟与大韩民国的高级官员首次在首尔会面。他们就促进东盟与大韩民国合作关系的相关事宜坦诚而广泛地交换了意见。这次会议是东盟外长于 1989 年 7 月 3 日至 4 日在斯里巴加湾市举行的第 22 届年度部长级会议上对大韩民国外交部长关于建立贸易、投资和旅游领域的口头对话关系。
  • 东盟方面由来自文莱达鲁萨兰国的Haji Yusof 阁下和来自印度尼西亚的Husni Thamrin Pane 阁下率领的东盟秘书处和来自六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马来西亚Dato' Ajit Singh,菲律宾Solita Aguirre夫人阁下,新加坡K. Kesavapany先生阁下,泰国Suchati Chuthasmit先生阁下,东盟现任秘书长Rusli Noor先生阁下秘书处。会谈开始前,双方还礼节性拜会了韩国外务相崔浩中。
  • 大韩民国代表团由外交事务部、经济计划部、金融部、贸易和工业部、交通部和科学技术部的高级官员组成,由负责经济事务的外交部长助理洪顺荣先生阁下率领。
  • 会议由 Husni Thamrin Pane 先生阁下和 . 洪顺英。在开幕词中,双方都表达了通过部门对话关系发展东盟与韩国之间更紧密合作的愿望。
  • 东盟方面依据 1987 年 12 月在马尼拉举行的第三次东盟政府首脑会议的决定,即建立部门对话关系的可取性,重点是一些具体和明确界定的合作领域,以加强相互合作努力,实现相互好处。东盟和大韩民国承认这种部门对话关系的概念是加强双方经济联系的适当工具。会议讨论了商定的贸易、投资和旅游合作领域的各个方面,并同意必须制定进一步的细节。
  • 关于促进商定部门关系的机制,双方同意成立一个由东盟和韩国高级官员组成的政府间协商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为了保持正常的沟通渠道,东盟将指定其成员国之一与大韩民国进行协调,并在首尔设立东盟委员会,其中包括派驻大韩民国的东盟代表团团长,以促进进行的部门关系。
  • 双方同意,部门对话应通过大韩民国外交部长与现任东盟常设委员会主席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在特定时间和地点换文正式建立要相互商定。
  • 正式建立部门对话关系后,韩国将成为东盟最新的对话伙伴。目前,东盟与澳大利亚、欧共体、日本、新西兰、加拿大、美国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均有对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