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年 10 月 5 日,泰国清迈,第三十二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第 32 届 AEM)的联合新闻声明

2000 年 10 月 5 日,泰国清迈,第三十二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第 32 届 AEM)的联合新闻声明

  1. 第三十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于2000年10月5日在泰国清迈举行。会议之前举行了东盟高级经济官员预备会议(SEOM)、第三届东盟投资区(AIA)理事会会议和第十四届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理事会会议。

开幕式

  1. 会议由泰国总理何川·立派正式宣布开幕。总理在开幕词中强调,尽管经济不景气,但东盟坚定不移地坚持其区域目标和承诺。东盟领导人采取了一系列大胆的措施和举措,包括加速东盟自由贸易区、改善东盟投资环境和加强东盟监督进程。
  2. 总理表示,虽然东盟现在距离实现自由贸易区更近了,但要使 AFTA 真正取得成功,仍存在一些关键问题。任何注入 AFTA 的灵活性都必须以务实的方式进行,并且应该更加强调贸易便利化措施以解决非关税壁垒。随着经济变得更加以知识为基础,东盟必须更加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并弥合数字鸿沟。东盟必须通过东盟-湄公河盆地发展合作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项目,向新成员伸出援手。总理再次呼吁召开东盟贸易博览会。最后,

维持经济复苏

  1. 部长们受到该地区持续经济扩张的鼓舞,预计 2000 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将在去年回升至 3.3% 后达到 4.8% 至 4.9% 的范围。
  2. 他们欢迎 1999 年东盟出口的复苏,东盟出口总额从 1998 年的 3166 亿美元增长 7.7% 到 1999 年的 3411 亿美元。 1998 年为 688 亿美元,1999 年为 744 亿美元。
  3. 他们注意到 1999 年流入东盟各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保持在 169 亿美元的高水平。他们特别高兴地注意到 1999 年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从 1.1 美元大幅增加到 94 亿美元十亿 1998 年。

电子东盟框架协议

  1. 在新加坡举行的第三十一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部长们同意成立一个高级别的公私部门工作组,以制定一项全面的行动计划,以建立必要的实体、法律和经济基础设施,以发展东盟在新知识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在第三届东盟非正式峰会上,领导人还同意根据新的电子东盟协议,为信息通信行业的商品、服务和投资建立自由贸易区 (FTA)。
  2. 在这次会议上,部长们批准了电子东盟框架协议草案,并建议于 2000 年 11 月 24 日至 25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上签署该协议。这将表明东盟致力于在知识经济中向前迈进。框架协议包含以下关键领域的承诺:发展东盟信息基础设施;促进电子商务;ICT 商品、服务和投资的自由化;能力建设,包括人类发展;电子社会;和电子政务。
  3. e-ASEAN 框架协议还包括使准备好在 2002 年之前加速实施该协议的成员国和协助其他成员国进行能力建设的措施。
  4. 部长们注意到正在开展范围广泛的活动以支持电子东盟倡议,包括:

    • 电子东盟准备指南,以加深对该地区电子准备情况的了解,并确定该地区的“数字差距”,然后确定特殊的桥接项目;
    • 东盟法律基础设施框架指南,以协助成员国建立电子商务的法律基础设施;
    • 技术架构框架指南,以解决整个地区电子应用程序的互操作性问题;
    • 解决数字签名跨境认证及相关问题的认证机构论坛;和
    • 一个东盟 ISP 论坛,以促进该地区互联网流量的更有效流动。
  5. 部长们批准了这些活动,并同意需要在峰会上展示一个项目,以突出电子东盟倡议。

AFTA

  1. 部长们批准了关于实施 CEPT 计划临时排除清单的议定书,供在履行 CEPT 义务方面面临实际问题的成员国使用。部长们同意该议定书将于 2000 年 11 月在新加坡举行的 AEM 峰会前签署。部长们同意该议定书仅适用于那些面临真正困难的国家,并重申他们承诺到 2018 年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
  2. 该议定书的主要特点是:

(i) 目标 :允许成员国暂时延迟将产品从其临时排除清单转移到包含清单或暂时中止对已转移到包含清单的产品的减让。

(ii) 范围 :修改仅限于截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或适用于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的相关日期在 CEPT TEL 中的最后一批 TEL 制造产品。

(iii) 提交 :应向 AFTA 理事会提交书面意见。各国应包括关于暂时延迟转让或暂停特许权的产品、延迟或暂停请求的持续时间、请求的原因和面临的实际问题的信息。

(iv) 审议 :提交的文件将由东盟相关机构审议,并在成员之间单独审议。单独的讨论可能包括补偿性调整措施的规定,这些措施可以采取任何形式,包括根据协议、申请成员国和具有主要或实质性供应利益的成员国相互同意的形式。

(v) 最惠国待遇原则 :协商的任何补偿性调整应在适用的情况下以最惠国待遇扩大到所有其他成员国。

(vi) 未达成协议 :如果在收到提交材料之日起 180 天内未达成协议,并且成员继续延迟转让或暂停特许权,则实质上等同的特许权可由具有主要或大量供应利益的成员国

(vii) 时限 :自收到提交材料之日起,就提交材料作出决定的总时间不得超过 180 天。

  1. 部长们感到高兴的是,东盟前六个成员(超过 38,400 个关税细目)的列入清单中至少 85% 的产品已降至 0-5%。明年,同样需要六个国家将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九十(90%)。他们指出,由于东盟内部贸易的持续自由化,十个国家的平均 CEPT 关税率现已降至 4.43%,到 2001 年将进一步降至 3.96%。

投资

  1. 部长们祝贺东盟投资区(AIA)理事会今年成功举​​办联合投资促进团。他们一致认为,投资代表团成功地表明东盟正走在复苏的道路上,并为东盟提供了共同推销各国的机会。他们对 HE Dato Seri Rafidah、HE BG George Yeo 和 HE Mr. Abhisit Vejjajiva 分别率领投资代表团前往日本、美国和欧洲表示感谢。

服务

  1. 部长们注意到,在商业服务、建筑、电信和旅游领域提出了试探性报价。这些提议旨在回应东盟领导人关于从 1999 年开始到 2001 年结束的新一轮服务谈判的决定,以及东盟经济部长去年通过的管理服务部门自由化的参数。部长们敦促在下一届 AEM

标准和一致性会议上达成更多实质性承诺,涵盖所有服务部门和所有供应模式

  1. 部长们批准了 1998 年 12 月签署的相互承认安排框架协议的解释性说明。他们批准了在 APEC-Plus 基础上开展东盟电气和电子设备部门 MRA 的决定(即承诺超越APEC 电子电气设备合格评定互认安排)。他们指出,东盟目前正在就化妆品、药品、电信设备以及电气和电子产品方面可能的互认协议开展工作。

产业合作|

  1. 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 63 项 AICO 申请已获批准,每年产生超过 7 亿美元的贸易交易。然而,部长们一致认为,仍有必要吸引更多在该地区经营的公司参与。为此,部长们同意将对所有 AICO 申请的 30% 国家股权要求的豁免延长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

磋商准备

  1. 部长们为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组成的更紧密经济关系(CER)的部长进行磋商进行了紧张的准备工作;欧洲贸易专员;中国、日本、韩国经济部长;和日本通产省部长。部长们还讨论了与东盟工商会会面的准备工作。
  2. 部长们指出,这些磋商反映了东盟对开放区域主义的承诺以及对外国投资者和贸易伙伴的持续吸引力。磋商还使部长们能够就共同感兴趣或关心的经济问题交换意见。部长们一致认为,维持和深化与这些外部伙伴的经济联系非常重要。

国际和区域经济问题

  1. 部长们重申他们支持柬埔寨、老挝和越南尽快加入世贸组织,并敦促世贸组织提供适当的援助以促进它们的加入。
  2. 外长们赞扬文莱达鲁萨兰国担任亚太经合组织轮值主席国,表示大力支持实现亚太经合组织2000年“为社会服务”的主题。认识到加强APEC能力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部长们表示全力支持文莱达鲁萨兰国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倡议,特别是召集所有利益相关者建立强有力的伙伴关系,以提供更好的信息和通信技术。部长们还欢迎文莱达鲁萨兰国为即将于 2000 年 11 月 15 日至 16 日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经济会议(AELM)所做的筹备工作。
  3. 部长们期待将于 2000 年 10 月 20 日至 21 日在韩国首尔举行的第三届亚欧会议取得丰硕成果。他们重申经济部长们有必要积极参与第三次亚欧会议进程,并表示大力支持实现“亚欧伙伴关系促进新千年繁荣与稳定”的主题。

东盟贸易展览会

  1. 部长们同意川·立派总理提出的举办东盟贸易展览会的提议,并欢迎泰国提出的主办首届东盟贸易展览会的提议。

与美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磋商

  1. 部长们与美国-东盟商业理事会举行了首次磋商。他们指出,这表明外国投资者对东盟的持续兴趣,并同意此次磋商为与私营部门进行政策对话提供了宝贵机会。他们同意明年在第 33 届 AEM 之际再次会面。

第四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

  1. 部长们期待着将于 2000 年 11 月 24 日至 25 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并同意提前举行会议以促进会议的成功。

下一届东盟经济会议

  1. 部长们将于 2001 年 5 月初在柬埔寨暹粒举行的务虚会上举行非正式会议,并于 2001 年 10 月在越南举行的第三十三届东盟经济会议上举行正式会议。 东盟经济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