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东盟东部增长区交通部长会议(第 1 届 BIMP-EAGA TMM)的联合声明,斯里巴加湾市

  1. 我们,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交通部长,于 2006 年 6 月 5 日在文莱达鲁萨兰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了第一次 BIMP-EAGA 交通部长会议。HE Pehin Dato Abu Bakar Apong,文莱通讯部长达鲁萨兰国主持了会议。我们强调了改善和整合东亚加地区交通系统以促进货物和人员高效跨境流动的重要性,这将增加该次区域的贸易、旅游和投资。
  2. 我们重申致力于实现 2006-2010 年 BIMP-EAGA 发展路线图中规定的交通措施,这些措施由我们的领导人于 2005 年 12 月 11 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第二届 BIMP-EAGA 峰会上通过。为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决心:(a) 发展必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服务,以促进货物和人员进出东亚加区和东亚加区内的跨境流动;(b) 促进和支持公共、私营和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举措,以建立空运、海运和陆运设施和服务,连接次区域重点地区的优先路线;(c) 提供政策环境和支持举措,以在 EAGA 中建立自由化的运输安排,包括第 3、基于ASEAN plus的EAGA目的地之间的第四和第五航权;(d) 促进和促进公共和私营部门的联合合作举措,以提供更具成本效益的基础设施。
  3. 我们欢迎次区域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服务发展取得的成就。特别是改善次区域主要城市和港口之间的海陆空互联互通。我们也很高兴地强调整个东亚加地区海港和机场基础设施的升级,以适应该次区域客运和货运量的预期增长。我们特别高兴地注意到以下成就/发展: (a) 斗湖/打拉根航线;坤甸/古晋;达沃/万鸦老;亚庇/斯里巴加湾市;(b) 三宝颜/山打根的海上航线;奴努干/斗湖;Tarakan/Tawau, General Santos/Bitung, Sandakan/Tawi-Tawi, Labuan/Muara and Muara/Menumbok; (c) 开发/升级文莱达鲁萨兰国的文莱国际机场等机场和海港基础设施;菲律宾达沃国际机场;马来西亚古晋国际机场;印度尼西亚的比通港;菲律宾三宝颜港;和文莱达鲁萨兰国的游轮中心。
  4. 在实现 2006-2010 年 BIMP-EAGA 发展路线图的交通目标的背景下,我们就 EAGA 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服务发展的现状交换了意见,并决定解决各种问题以及 EAGA 的交通合作与整合所面临的担忧。
  5. 认识到需要发展高效和综合的海上运输以维持次区域贸易的增长,我们正在努力在次区域的重点领域建立更可持续的优先航线,并改善提供高效物流服务的基础设施。为此,我们同意对在每个 BIMP-EAGA 成员国指定两个或更多港口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将允许 BIMP-EAGA 航运运营商在这些指定港口之间以互惠的方式运送货物和乘客。为促进 EAGA 海运贸易和旅游业,我们致力于加强合作以实现以下优先项目:(b) 纳闽岛(马来西亚)– Muara(文莱达鲁萨兰国)滚装/客运渡轮;(c) 坤甸(印度尼西亚)- 古晋(马来西亚) (d) Pare-Pare(印度尼西亚)- Tarakan(印度尼西亚)- Nunukan(印度尼西亚)- Tawau(马来西亚)- Sandakan(马来西亚) (e) Makassar(印度尼西亚)- Bitung (印度尼西亚)——桑托斯将军(菲律宾);(f) 格兰港(菲律宾)- 塔胡纳(印度尼西亚)- 比通(印度尼西亚)和 (g) 布鲁克角(菲律宾)- 古达(马来西亚)海上连接。
  6. 认识到加速航空旅行业整合将对该次区域的经济一体化产生更大的影响,我们正在努力采用创新和动态的方式进一步开放该次区域的客运和航空货运服务。根据 2006 年至 2010 年 BIMP-EAGA 发展路线图的航空运输措施,我们同意允许指定多个航空公司,并在 2006 年底前分别指定选定的两个 EAGA 进入点,随后在 2008 年之前指定所有 EAGA 进入点,第五个定期客运服务的自由交通权。我们还鼓励 BIMP-EAGA 航空公司之间的合作,通过实施拥有自己的中途停留权和代码共享安排的联合航站楼。最初,
  7. 我们还认识到改善陆路交通对于促进次区域货物和人员跨境流动的重要性。在这方面,我们同意在东亚地区建立一个有效、高效、综合和协调的过境运输系统。为此,我们欢迎私营部门在陆路运输领域建立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财团公司的倡议,以促进人员和货物的跨境流动。在这方面,我们通过 BIMP-EAGA 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 (TIICTD) 集群委托我们的高级官员进一步审议必要的支持机制,并促进联盟的成立。
  8. 我们责成高级官员研究解决交通问题的具体措施。我们指示我们各自的交通机构与各自的贸易、旅游和自然资源机构就 BIMP-EAGA 可持续交通服务的发展进行交流和密切合作。
  9. 我们认识到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东亚加地区交通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性,以降低在该次区域开展业务的成本。为此,我们同意BIMP-EAGA应抓住东盟运输协议,以进一步推进其次区域运输一体化措施。我们赞成将试点测试作为一种工具,以加快东盟运输协议在 BIMP-EAGA 次区域的实施。在这方面,我们指示我们的高级官员通过 BIMP-EAGA 交通、基础设施和 ICT 发展 (TIICTD) 集群确定具体的东盟交通协议,以在 BIMP-EAGA 中进行试点测试,并制定所需的实施模式,从2006.
  10. 我们强调私营部门在实现 2006-2010 年 BIMP-EAGA 发展路线图交通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公私伙伴关系的重要性,我们将继续为私营部门创造有利的商业环境投资于 EAGA 的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我们敦促私营部门在发展交通设施和服务以及开展贸易和旅游活动方面发挥积极和创新的作用,以支持和维持次区域交通联系的建立。
  11. 我们要求东盟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协助,并与BIMP-EAGA机构密切合作,实施东盟运输协定试点。我们还要求亚洲开发银行(ADB)作为东亚增长区的区域合作顾问,提供一揽子技术和财政援助,支持东亚增长区的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建设,包括试点测试。
  12. 我们鼓励我们的 BIMP-EAGA 发展伙伴,即中国和澳大利亚北领地积极参与 BIMP-EAGA 的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开发。我们邀请其他东盟对话伙伴也加入这一努力。我们还鼓励德国技术合作组织(GTZ)和其他国际组织为该次区域的交通发展提供技术诀窍和财政援助。
  13. 我们感谢 BIMP-EAGA 商业理事会 (BEBC) 积极参与会议。我们也期待他们为 BIMP-EAGA 的交通发展做出贡献。
  14. 我们对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所做的出色安排表示感谢。
  15. 我们同意下次会议将根据 BIMP-EAGA 交通、基础设施和 ICT 发展 (TIICTD) 集群的推荐在菲律宾达沃市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