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外交部长拿督斯里赛哈米德阿尔巴阁下在吉隆坡东盟区域人权机制第五届研讨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东盟人权机制工作组联合主席Marzuki Darusman 先生

Tan Sri Abu Talib Othman
马来西亚国家人权委员会(SUHAKAM)主席

UiTM 东盟研究中心主任Rahmat Mohammad 教授

尊敬的与会者,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代表马来西亚政府和人民,欢迎大家来到吉隆坡,欢迎大家参加第五届东盟区域人权机制研讨会。

外交部很高兴与建立东盟人权机制工作组、Suruhanjaya Hak Asasi Manusia Malaysia (SUHAKAM) 和 UiTM 东盟研究中心一起主办和组织此次研讨会。

1997 年在吉隆坡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上通过了《东盟 2020 年愿景声明》,东盟将自己设想为东南亚国家的联合体,面向外,和平、稳定和繁荣地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发展和充满关怀的社区1。九年后,即 2005 年,在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国家元首再次宣布致力于制定东盟宪章,作为我们共同体的法律和体制框架。一份宪章,除其他事项外,将重申促进我们东盟共同体的民主、人权和义务、透明度和善治。东盟宪章的正式化预示着东盟价值观共同体的良好发展。

对于那些参与过东盟人权发展的人,你会记得1993年东盟议会间组织(AIPO)在第14届大会上发表了人权宣言。这一开创性的声明承认,东盟各国人民认识到人类不能单独生活,而应该彼此和谐相处,以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完全实现他们的愿望。AIPO 宣言还指出,建立适当的区域人权机制是成员国的任务和责任。

女士们,先生们,

请允许我在此时稍微深入探讨一下最近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历史,因为我相信今天在座的一些人认为,促进人权是西方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及德国和日本犯下的恐怖罪行之后,将保护人权作为一种普世价值的理念得以具体化。联合国起草了一套规范,被称为人权的普世价值。然而,作为一个主要由西方国家组成的组织,这个概念只意味着普遍适用于他们的公民,无论他们身在何处。然而,随着昔日殖民统治者的失败,

帝国列强毫不宽容地放弃了——他们以一种残忍的方式反对给予独立,这使得他们对普遍人权价值观的阐述变得毫无意义。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最初为他们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斗争;随后实现了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后来的几年里,这一要求演变为承认国际社会有责任协助实现一个国家的发展权。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转向本国政府保护和促进自身权利,西方国家看到了再次颠覆国际共识的机会——发展需求再次被推到一边。借口市场经济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将使发展机会均等化,并使迄今仍处于贫困和自然资源匮乏的国家的收益最大化。

然而,发展中国家坚持不懈,按照我们认为最能满足我们需求的模式发展。是的,我们也相信人权的普遍性,正如我们相信它们的相互依存性和不可分割性一样。因此,我们认为所有人权都必须得到促进,并且是平等的。

女士们,先生们,

1996 年,当工作组在雅加达举行的第 29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期间首次与东盟外长会面时,当时的马来西亚外交部长拿督阿卜杜拉·哈吉·艾哈迈德·巴达维向工作组认为,马来西亚作为第 30 届 AMM 的候任主席,将开放对话和协商。他承诺,机制的主题将列入马来西亚主办的 AMM 议程。他信守诺言。从那时起,工作组每年都会在年度部长级会议期间会见东盟高级官员。

工作组成员与东盟高官的讨论成果丰硕——2004 年在老挝万象通过的《万象行动纲领》明确列出了人权方面的计划领域,其中一些是直接从工作组年度研讨会的结论和建议。从那时起,政府官员和东盟秘书处一直在与民间社会接触,采取循序渐进的“积木式”方法来建立东盟区域人权机制。

国家人权委员会在改善东盟人权状况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直到最近,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大部分努力都集中在改善国内人权状况上,并且主要停留在建立区域人权机制的背景上。然而,东盟地区的四个国家人权委员会最近一直在加强联系,特别是自通过《万象行动纲领》以来。SUHAKAM 出现在本次研讨会的组委会中,表明马来西亚自己的国家人权委员会现在已准备好加入其他参与者的团队,共同致力于实现东盟人权机制。

当我于去年 12 月 7 日至 9 日在莎阿南举行主题为“共同建设共同未来”的东盟公民社会会议开幕时,我注意到“东盟方式”协商的局限性、信心-建设和解决冲突目前正在接受考验,虽然东盟领导人公开解决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敏感问题并不容易,但我们并没有放弃希望。在《万象行动计划》中,东盟领导人同意,应概述东盟国家之间制定和分享规范的战略,以促进建立集体责任,并在民主、宽容、参与的环境中形成对良好行为规范的标准或共同遵守和开放的共同体,作为巩固和加强东盟团结的一种手段,凝聚力与和谐。以此为指导,我们将继续以尊重国家主权和完整的方式说服我们的同事。我当时也观察到,我认为现在值得重申的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直面对这种机制的需求。

马来西亚认识到区域机制的必要性,并一直支持建立此类机制的倡议。工作组十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得到了组织的尊重和认可,工作组和活动得到了关注和重视。但即使在十年前,当工作组刚刚起步时,马来西亚就已经意识到其倡议的重要性,并努力提供帮助。联合国大会于 9 月召开了世界首脑会议,其中通过了成果文件,首次承认“发展、和平与安全与人权相互关联、相辅相成。” 作为加强世界范围内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际共识的一部分,联合国成立了人权理事会,取代了备受诟病的人权委员会。在此关头,我提议本着在东盟内部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精神,建立一个由准备就绪的集团内国家组成的区域人权机制。

女士们,先生们,

我相信它的建立不仅会在本地区产生积极的连锁反应,而且会继续向外扩展,希望对那些传统上将东盟视为值得效仿的组织的人产生积极影响。东盟一直是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希望灯塔,照亮了南南国家之间区域合作的可行性,尤其是那些具有相似特点和关切的国家。我相信东盟的“繁荣邻国”原则是区域集团最好复制的要素,特别是要避免特定区域内出现失败国家的可能性或再次出现。在东盟内部,我相信该机制一旦建立,

该机制可以成为在东盟内部制定和建立方案的途径,以相互支持和协助制定加强法治、司法系统和法律基础设施的战略,促进有效和高效的公务员服务和善治公共和私营部门。

今天,我和你们一起朝着实现东盟人权机制的梦想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祝您在研讨会期间进行富有成果的审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