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理事会吉隆坡第二十次会议联合媒体声明

  1. 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6年8月21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
  2. 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部长出席了会议。东盟秘书长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拉菲达阿齐兹阁下主持。AFTA 理事会会议之前于 2006 年 8 月 19 日举行了东盟高级经济官员会议。
  3. 部长们讨论了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计划的实施进展;根据《关于实施 CEPT 计划临时排除清单的议定书》提出的各种请求的状态;东盟一体化优惠制度(AISP);电子东盟框架协议下的 ICT 商品自由化;致力于消除非关税壁垒;以及原产地规则工作的进展。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现

  1. 部长们欢迎马来西亚将其汽车 CKD 和 CBU 的关税降低至 0-5%,以及菲律宾将其石化产品和某些塑料产品的关税税率恢复为 CEPT 税率,该税率暂时暂停。因此,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六国的 CEPT 列入清单(IL)中 99.77% 的产品已降至 0-5% 的关税范围。截至目前,IL 中关税继续高于 5% 的产品是那些已从临时排除清单 (TEL)、敏感清单 (SL)、高度敏感清单 (HSL) 和一般例外清单 (GE) 转移的产品) 在 2004 年。CLMV 国家与原 CEPT 协议签署国的差距并不大,因为他们在该地区交易的产品中有 90.96% 已转移到 IL 并对 76 征收关税。
  2. 部长们注意到成员国履行了完全取消关税的承诺,根据修订 CEPT-AFTA 取消关税协定的议定书,东盟 6 国 IL 中 65.09% 的产品已被取消进口关税。根据 CEPT 计划,东盟 6 国的平均关税从 1993 年的 12.76% 降至 1.74%。
  3. 部长们赞扬越南于 2006 年 1 月 1 日将其在 TEL 和 SL 下的剩余项目转移到列入清单中,这是根据《越南加入 CEPT 协定的议定书》做出的承诺。因此,越南在 TEL 和 SL 下不再有产品。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 TEL 中没有更多产品,只有 1.9% 的产品保留在 SL 中,到 2008 年将逐步进入 IL。至于缅甸,只有未加工的农产品 (UAP),这占其关税细目总数的 0.72%,留在 TEL 中,而柬埔寨有 22.89% 的关税细目总数在 TEL 中。到 2007 年,缅甸和柬埔寨的 TEL 产品将逐步纳入 IL。自 2005 年以来,ASEAN-6 不再有 TEL 产品。

审查一般例外 (GE) 清单

  1. 部长们注意到对 GE 清单的审查,其目的是进一步改进 GE 清单并使其与 CEPT 协议更加一致。随着审查的完成,部长们注意到 GE 清单中的产品已大幅减少至仅占总关税细目的 0.68%。部长们还批准了这些产品的关税削减方式,并敦促成员国遵守商定的时间表。
  2. GE 清单与 CEPT 协议第 9(b)条的一致性将进一步加强东盟内部贸易并促进东盟一体化进程。

消除非关税壁垒

  1. 部长们批准了消除非关税壁垒(NTBs)的工作计划,该计划旨在按照领导人的授权,将消除已确定的非关税壁垒与消除关税结合起来,确保实现货物自由流动。巴厘岛协和二世。部长们再次强调他们对消除非关税壁垒的重视,并呼吁高级官员向下一届 AFTA 理事会推荐必要的同行审查机制,以提高 NTM 的透明度,并确保没有新的措施成为障碍贸易被引入东盟。

增强型 CEPT 原产地规则 (ROO)

  1. 部长们注意到在改进 CEPT 原产地规则方面取得的进展。部长们批准了钢铁实质性转型规则,该规则将作为东盟 40% 附加值规则的同等或替代规则实施。
  2. 部长们再次强调原产地规则在促进东盟内部贸易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指示 CEPT 原产地规则工作组更新 CEPT 原产地规则以促进适应变化,特别是在东盟谈判自由贸易的情况下与对话伙伴的贸易协定。

东盟一体化优惠制 (AISP)

  1. 认识到 AISP 计划在缩小 ASEAN-6 和 CLMV 之间的发展差距以及加速它们融入全球和区域商品和服务市场主流方面的作用,部长们指示高级官员探索措施,将加强该计划的利用,以供第 21 届 AFTA 理事会审议。

海关合作

  1. 部长们注意到东盟单一窗口建立和实施议定书的最后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东盟单一窗口技术指南和确保有效开展单一窗口活动的行动计划。该议定书将在适当时候由东盟财长签署。部长们敦促官员们完成东盟海关申报文件的实施。
  2. 部长们欢迎完成对 2002 年东盟统一关税命名法(AHTN)的审查,从而产生了新的 AHTN 2007,它根据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进行了简化和更新。部长们赞扬海关官员在海关流程改革和现代化方面的不懈努力,并重申海关合作对于进一步促进东盟贸易促进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性。

标准与一致性

  1. 相互承认安排框架协议(MRAs)的实施以及技术法规和产品标准的协调导致东盟在 2004-2007 年期间制定了 140 项协调标准,另外还有 24 项电气和电子设备标准被作为协调目标. 部长们还注意到,在为有效实施 2005 年批准的东盟标准和合规政策指南开发东盟监测系统方面取得了进展,并在开发东盟合格标志方面取得了进展,该标志将促进货物在国内的自由流动。该区域。在标准和一致性方面的其他主要成就作为本声明的附件出现。

    东盟贸易表现

  2. 2005 年东盟的全球贸易总额为 1.226 万亿美元,而 2004 年为 1.072 万亿美元。2005 年,东盟出口总额增长 13.5%,从 2004 年的 5694 亿美元增至 2005 年的 6460 亿美元。增长 15.4 % 占东盟进口总额,即从 2004 年的 5025 亿美元增加到 2005 年的 5797 亿美元。
  3. 东盟内部出口从 2004 年的 1413 亿美元增加到 2005 年的 1637 亿美元,增长 15.9%。东盟内部进口增长 19.3%,从 2004 年的 1197 亿美元增加到 2005 年的 1428 亿美元。东盟内部贸易总额占东盟贸易总额的百分比保持相对稳定,从 24.3% 略有上升2004 年下降到 2005 年的 25%。

18、日本、美国、欧盟、中国和韩国继续成为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2005 年东盟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出口+进口)在东盟整体贸易中的份额分别为 12.6%、12.5%、11.2%、9.3% 和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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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名单

  • 文莱达鲁萨兰国外交与贸易部常务秘书 Lim Jock Hoi 先生
  • Kong Vibol先生阁下,柬埔寨经济和财政部第一大臣
  •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国际贸易合作司司长 Herry Soetanto 先生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财政部副部长 Somdy Douangdy 先生阁下
  •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拉菲达阿齐兹阁下
  • U Soe Tha,缅甸国家计划和经济发展部部长
  • Elmer C. Hernandez 先生阁下,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副部长
  • 新加坡贸工部长林勋强先生阁下
  • 泰国财政部长 Thanong Bidaya 先生阁下
  • 越南财政部副部长 Truong Chi Trung 先生阁下
  • 东盟秘书长王景勇先生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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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在标准和一致性方面的其他主要成就

  • 东盟还致力于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电气和电子监管制度。随着 2005 年 12 月东盟统一电气和电子设备监管制度协议的签署,所有电气和电子监管机构于 2006 年 1 月制定并同意了一项支持该协议实施的 5 年行动计划。
  • 到 2008 年 1 月 1 日,在建立一个化妆品监管计划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成员国正在为实施 2003 年 9 月签署的东盟统一化妆品监管计划协议做必要的准备。
  • 继续努力在 200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东盟共同技术档案 (ACTD) 和东盟共同技术要求 (ATCR)。还正在探索关于良好生产规范 (GMP) 检查的部门互认安排。
  • 正在开展协调技术要求/法规的实质性工作,以促进到 2010 年该地区传统药物和保健品以及医疗器械的整合。
  • 针对有缺陷和不安全的医疗保健产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传统药物和保健品)采用上市后警报 (PMA) 系统,以加强监管机构之间针对不安全和有缺陷的医疗保健产品的联网。
  • 在霉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微生物学、重金属和转基因生物领域建立东盟参考测试实验室(ARLs)也取得了进展。位于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六个实验室被选为 A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