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届东盟农林部长会议(28th AMAF)

联合新闻声明

  1. 第28届东盟农林部长会议(AMAF)于2006年11月16日在新加坡举行。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长Mah Bow Tan阁下与Thira Sutabutra教授阁下主持第28届AMAF会议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长任副主席。
  2. 部长们回顾了《万象行动计划》(VAP)、《东盟粮食、农业和林业合作战略行动计划》(SPA)和一体化进程中粮食、农业和林业合作倡议和活动的实施进展情况东盟优先部门一体化框架协议下的木制品、橡胶制品、农产品和渔业部门协议。部长们对东盟在粮食、农业和林业领域的各项合作活动的实施取得重大进展感到高兴。
  3. 部长们对 2005 年 12 月在吉隆坡举行的第 11 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的东盟领导人表示赞赏,他们认识到农业在改善粮食安全和减少贫困​​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第 11 届东盟首脑会议上,领导人重申东盟对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和千年宣言的承诺,并支持为成员国的农业和农村发展进一步调动资源。部长们表示相信东盟领导人将在 2006 年 12 月于菲律宾宿雾举行的第 12 届东盟峰会上会晤时进一步推动农业部门发展并强调其重要性。

加强动物疾病控制计划

  1. 为响应东盟领导人在第 11 届东盟峰会上关于控制和根除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传播的响应和协调行动的呼吁,部长们缔结并签署了《关于建立东盟动物健康信托基金的协议》( AAHTF)。AAHTF 将作为在东盟实施统一协调的动物健康计划的工具。除了东盟成员国的贡献外,AAHTF 还接受东盟对话伙伴、国际组织和私营部门的财政捐助,以在东盟实施相互和可持续的动物疾病控制计划。
  2. 部长们重申成员国将继续努力控制和根除仍然对该地区构成严重威胁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部长们认识到,成员国需要与 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 FAO(粮食及农业组织)等国际机构共同努力并合作,共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部长们赞扬东盟高致病性禽流感特别工作组通过高致病性禽流感控制和根除区域框架在协调和促进合作安排和举措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控制方面的理解和经验分享。

扩大农产品市场和

加强安全食品供应

  1. 为支持经济一体化,部长们强调东盟继续在质量和标准协调、食品安全保障和贸易认证标准化方面共同努力的重要性。部长们还强调,农林产品需要达到国际公认的标准,以提高东盟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此,部长们通过了以下东盟标准:

a) 关于新鲜水果和蔬菜生产、收获和收获后处理的东盟良好农业规范 (ASEAN GAP);

b) 芒果、菠萝和榴莲的东盟标准,以确保它们在准备和包装后对消费者来说是新鲜的;

c) 东盟灭活犬细小病毒疫苗标准,用于控制犬病毒性腹泻;和

d) 19 种农药的 117 种附加东盟统一最大残留限量 (MRL) 清单。迄今为止,AMAF 已为 59 种蔬菜、24 种水果和 15 种经济作物中使用的 52 种农药采用了 676 种东盟统一最大残留限量。

可持续林业的协调行动

  1. 部长们赞扬为实施东盟野生动植物贸易区域行动计划所做的努力。特别重要的是,在 2005 年 12 月召开的负责执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的东盟部长特别会议上建立了东盟野生动物执法网络 (ASEAN-WEN)曼谷。ASEAN-WEN 是成员国执法、海关和 CITES 当局之间的综合网络。部长们欢迎设立项目协调组(PCU)以支持 ASEAN-WEN 的实施。
  2. 部长们回顾了 2001 年东亚和太平洋森林执法和治理(FLEG)部长宣言,其中承诺参与者立即采取行动打击非法采伐及其相关贸易,以及呼吁成员国根除不可持续的 VAP到 2010 年森林管理实践。部长们注意到,基于更强有力的政治承诺、该地区各国更有效的方案以及一些双边和多边努力,包括进一步采取行动,实现这两项倡议的目标取得了进展。 FLEG 由东盟林业高级官员负责。
  3. 部长们呼吁加强与东盟以外同行的合作,感谢菲律宾提出在 2007 年主办第二次 FLEG 部长级会议,以确保国家、区域和全球行动继续取得进展。部长们还呼吁在具体合作领域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包括信息共享、林业部门透明度和改善森林执法机制的区域合作。部长们敦促成员国、东盟对话伙伴、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积极参与。
  4. 部长们欢迎并支持东盟环境部长于 2006 年 11 月 10 日通过的宿雾可持续发展决议。

与对话伙伴建立更牢固的联系

和国际组织

  1. 部长们注意到与对话伙伴和国际组织在粮食、农业和林业领域的合作活动取得的良好进展。部长们感谢澳大利亚、中国、德国、日本和韩国以及亚洲开发银行 (ADB)、粮农组织、国际水稻研究所 (IRRI)、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和东南亚渔业发展中心 (SEAFDEC) 等国际组织,他们在 2005-2006 年的技术援助和财政支持。
  2. 部长们欢迎在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与中国继续开展合作。部长们还欢迎 ASEAN-SEAFDEC 战略伙伴关系,以加强该地区可持续渔业发展方面的合作。
  3. 部长们批准了两项关于加强日本和东盟国家在促进农业合作社方面的伙伴关系的东盟-日本新倡议;以及关于提高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力的南南合作促进项目。
  4. 部长们同意进一步制定东盟稻米生产的一系列环境指标,作为与国际稻米研究所(IRRI)的一项联合活动。部长们还批准继续为东盟稻农开发数字水稻知识库,并在 IRRI 建立水稻营地,以教育东盟年轻人水稻种植和水稻研究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