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声明 第 10 届东盟环境部长级会议,菲律宾宿务

东盟十国环境部长于 2006 年 11 月 10 日在菲律宾宿雾举行了第十届东盟环境部长级会议。 2006-2010 年行动计划。部长们欢迎 VAP 的可持续发展方法,该方法强调东盟的社会和环境议程与东盟共同体的经济和安全支柱密不可分,并决心致力于建立环境可持续的东盟共同体。

部长们通过了宿务可持续发展决议。

部长们发布了《2006 年第三次东盟环境状况报告》,重点介绍了该地区的环境状况、面临的挑战以及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部长们表示希望该报告将有助于各方更好地认识区域环境问题并加强合作。

鉴于该地区最近出现雾霾,部长们详细讨论了跨界雾霾污染问题。2006 年 11 月 9 日举行的跨界雾霾污染次区域部长级指导委员会 (MSC) 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其职权范围和印度尼西亚应对跨界雾霾污染的行动计划。印度尼西亚将在头两 (2) 年担任 MSC 主席。MSC 还同意印度尼西亚的提议,即 MSC 成员国可能希望通过印度尼西亚中央政府设立一个或多个火灾易发区/县,以增强应对土地和森林火灾的能力。

MSC 还认识到紧迫性和重要性,在 2006 年 11 月 2 日在雅加达召开的区域研讨会上采取后续行动,于 2006 年 12 月在印度尼西亚组织了一次高级别国际会议,为实施 PoA 争取支持和伙伴关系。

部长们表示全力支持和致力于最近成立的由菲律宾主办的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的有效运作。部长们还同意加快签署《关于获取并公平分享利用生物和遗传资源所产生惠益的东盟框架协议》,并推动进一步将东盟遗产公园列入名录,以可持续管理区内生物资源丰富。

部长们同意设立东盟环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以表彰成员国做出的模范国家努力,并促进东盟城市进一步努力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

部长们还认识到加强国家努力和区域合作以有效实施环境执法的重要性,以解决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等问题。至于非法采伐,需要酌情有效执行森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