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旅游部长关于“转变范式——繁荣地区”的兰卡威宣言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旅游部长,出席了 2005 年 1 月 24 日在马来西亚兰卡威举行的东盟旅游部长第八次会议;

对 2004 年 12 月 26 日地震和海啸灾难造成的巨大生命和财产损失表示深切悲痛,重申我们声援受灾成员国重建经济并加快旅游业的重建和恢复;

认识到旅游业是该地区最重要和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为包括中小企业和边远地区居民在内的广大社区提供就业和商业机会;

意识到虽然国际旅游形势瞬息万变,现代无国界世界给东盟地区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必须摆脱当前的业务模式,采用前沿理念和创新思维。预计这种思维转变将有利于东盟旅游企业及其服务的人民​​以及整个地区的经济福祉;

决心到 2010 年继续深化和扩大东盟在旅游领域的一体化合作,以确保该地区的和平、安全、稳定和繁荣,并确保东盟继续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旅游地区之一;

特此承诺:

  • 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合作,并重申我们致力于促进该地区充满活力、繁荣、可持续和安全的旅游业的发展,这与以下规定的目标一致:
  • 东盟领导人于 2004 年 11 月 29 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举行的第十届东盟峰会上关于整合旅游部门和万象行动计划的决定。
  • 东盟旅游部长于 2004 年 2 月 3 日发表的关于加强东盟旅游合作的万象宣言。
  • 东盟领导人于 2003 年 10 月 7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的《东盟协约二号宣言》旨在建立东盟共同体,以实现东盟成员国及其人民之间更紧密互利的融合。
  • 东盟领导人于 2002 年 11 月 4 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第八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的东盟旅游协定。
  • 1995 年 12 月 15 日在泰国曼谷签署的东盟服务框架协议 (AFAS) 以及 2003 年 9 月 2 日在柬埔寨金边签署的关于东盟服务自由化的 AFAS 修订议定书。
  • 加强我们与利益相关者、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进该地区旅游业的增长和发展;
  • 加强空中联系、陆路和水路运输以及其他举措,以促进东盟内部和内部的旅行和旅游业的发展;
  • 密切合作,消除东盟内部旅行和旅游的所有障碍,进一步促进东盟成为单一目的地;
  • 加强旅客的安全保障,从而恢复信心,同时认识到高效和有效的旅行便利化对于行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 加强成员国之间的沟通和联网,以便在危机期间做出及时和适当的反应;
  • 成立一个特别工作组,以促进和推荐进一步的旅游一体化措施,以实现东盟经济共同体。

2005年一月二十五日,马来西亚兰卡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