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东盟人权宣言(AHRD)的金边声明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值此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第 21 届东盟峰会之际;

重申东盟承诺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东盟宪章》所载的宗旨和原则,包括民主、法治和善治的原则;

重申东盟及其成员国对《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东盟成员国加入的其他国际人权文书以及相关条约的承诺与人权有关的东盟宣言和文书;

承认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AICHR) 的作用的重要性,作为负责促进和保护东盟人权的总体机构,有助于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共同体,并作为一个工具促进社会进步和正义,充分实现人的尊严,提高东盟人民的生活质量;

赞扬 AICHR 与东盟部门机构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协商制定全面的人权宣言;

承认东盟部门机构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在促进和保护东盟人权方面做出的有意义的贡献,并鼓励他们继续与 AICHR 进行接触和对话;

特此:

  1. 通过东盟人权宣言 (AHRD);
  2. 确认我们致力于全面实施 AHRD,以推进该地区人权的促进​​和保护;和
  3. 重申我们进一步承诺确保 AHRD 的实施符合我们对《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其他国际人权文书的承诺哪些东盟成员国是缔约国,以及东盟有关人权的宣言和文书。

2012 年 11 月 18 日订于柬埔寨王国金边,原件单一,英文。

文莱达鲁萨兰国:

HAJI HASSANAL BOLKIAH 文
莱达鲁萨兰国苏丹

柬埔寨王国:

SAMDECH AKKA MOHA SENA PADEI TECHO HUN SEN
首相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SUSILO BAMBANG YUDHOYONO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总统: THONGSING THAMMAVONG马来西亚总理: DATO' SRI MOHD NAJIB TUN ABDUL RAZAK缅甸联邦共和国总理: U THEIN SEIN共和国总统菲律宾总统:BENIGNO S. AQUINO III新加坡共和国总统: LEE HSIEN LOONG泰王国总理: YINGLUCK SHINAWATRA总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NGUYEN TAN DUNG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