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东盟矿产部长级会议联合新闻声明,菲律宾马尼拉,2008 年 10 月 16 日

  1. 第二届东盟矿产部长级会议(AMMin)于 2008 年 10 月 16 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菲律宾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长 Jose L. Atienza, Jr 先生阁下主持了会议。

开幕式

  1. 第二届 AMMin 由菲律宾外交部长 Alberto G. Romulo 阁下正式宣布开幕。在他的主旨演讲中,他强调东盟地区拥有大量尚未开发的矿产资源,不仅数量丰富,而且种类丰富。这些矿产资源可以在当前的全球经济危机中为该地区提供缓冲,为该地区的工业和出口提供必要的原材料投入,从而产生急需的收入来启动东盟经济体。
  2. 他欢迎东盟矿产合作的重要举措,这些举措可以展示东盟共同体建设。他表示相信,只要东盟成员国能够坚守这种共同体意识,该地区将充分发挥矿产部门的潜力,支持充满活力的东盟的共同愿景。

矿产合作与东盟经济共同体

  1. 部长们欢迎 2007 年 11 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13 届东盟峰会通过了东盟经济共同体(AEC)蓝图,该蓝图旨在将东盟转变为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极具竞争力的经济区域、公平的经济区域。发展,以及一个完全融入全球经济的地区。部长们强调了东盟经济共同体矿产部门在刺激和加强东盟成员国商业和贸易一体化方面的重要支持作用。
  2. 部长们确认共同支持在 2015 年之前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并就此批准了东盟经济共同体东盟矿产合作记分卡 2009-2011。该记分卡作为整合计划,通过促进和加强矿产贸易和投资、能力建设、加强东盟矿产数据库系统等优先行动,将东盟矿产部门转变为促进该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福祉的重要力量,促进环境和社会可持续的矿产开发,并加强私营部门对矿产开发的参与。

马尼拉宣言

  1. 部长们通过了《关于加强东盟矿产合作的马尼拉宣言》,以强调加强东盟矿产合作的区域政策议程,并为及时实施东盟经济共同体东盟矿产合作记分卡下的合作计划和活动铺平道路。宣言采纳了以下政策方向:

    • 确保东盟成员国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和利用,以增强资源的可持续性,最大限度地为社区和国民经济带来利益,提供必要的安全网和免受全球金融和经济动荡的影响;
    • 加快合作,通过统一矿产政策、激励措施和税收、矿产资源信息标准化以及资源和贸易信息的系统化流动和交换,促进和加强矿产贸易和投资;
    • 鼓励合作制定东盟最佳采矿实践的政策指南和标准,以促进东盟地区环境和社会可持续的矿产开发;
    • 加强地质和矿产部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确保并充分满足东盟矿产工业和经济的当前需求和未来需求;
    • 促进对话平台,使私营部门和东盟对话伙伴能够更有效地合作开展互惠互利的矿产合作活动,支持东盟共同体的建设;和
    • 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 活动和即将于 2010 年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等国际和区域矿产论坛中促进协调一致的合作和联合方法。
  2. 为支持实施东盟矿产计划的联合活动和项目,部长们批准了东盟矿产信托基金的职权范围,以支持 2009-2011 年 AEC 东盟矿产合作记分卡下的合作计划、项目和活动,以及东盟矿产高级官员 (ASOMM)/AMMin 批准的任何其他未来计划。

优先活动

  1. 部长们赞扬了高级官员在2006-2008年开展的工作,并对矿产信息和数据库、可持续矿产开发、能力建设、矿产贸易和投资等合作项目的实施进展表示赞赏。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 2008 年 7 月 22 日至 23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东盟矿产信息和数据库系统开发研讨会以及东盟矿产资源开发规则和条例研讨会的成果。
  2. 部长们批准了高级官员提交的优先项目,并期待在 2009-2010 年实施商定的活动,其中包括矿山安全与健康。可持续矿物和金属循环的逆向物流管理,以及协调采矿和保护自然遗产的研讨会。

加强与一加三国家的合作

  1. 部长们通过了东盟加三磋商的职权范围(TOR),其中包括为推进东盟加三矿业发展合作提供集体平台。
  2. 部长们强调了中国、日本和大韩民国在推进东盟加三框架下的矿产合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对持续的伙伴关系表示赞赏,特别是成功实施了:东盟企业研讨会2008 年 7 月 22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采矿业社会责任会议;2008年5月7日至26日在中国北京举行的东盟国家行政部门官员矿产资源评估与管理研讨会;2008 年 1 月 14 日至 2 月 1 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矿物/金属回收和再循环培训计划。
    部长们和他们各自的代表对菲律宾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在第二次 AMMin 期间给予他们的周到安排和热情款待表示深切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