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东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已被开发为一个共同的组成部分,可实现有序过渡并促进 AMS 采用可持续金融。东盟分类法将成为东盟财长和央行行长未来讨论的一个更大的优先事项。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在 10 个 AMS 中,有各种关于可持续金融的系统和政策。因此,分类法将作为不同司法管辖区的通用语言,就经济活动和金融工具的标签进行沟通和协调。
东盟分类法将成为 AMS 的总体指南,以迎合不同的东盟经济体、金融体系和转型路径。它被设想为一个多层框架,考虑了 AMS 之间的这些差异。它由两个主要元素组成:适用于所有 AMS 并允许对活动进行定性评估的基础框架,以及带有指标和阈值的附加标准,以进一步限定和基准化合格的绿色活动和投资。东盟分类法的环境目标具有普遍性,适用于所有 AMS,符合国家环境法。这些目标包括气候变化和适应、保护健康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促进资源弹性和向循环经济转型。所采用的对经济活动至关重要的标准旨在以最透明的方式实现这些目标。其中最重要的标准是“不造成重大伤害”(DNSH),以及存在过渡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