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届东盟农林部长会议(35th AM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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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们东盟农林部长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了第 35 届东盟农林部长会议,由农业部长拿督斯里伊斯梅尔萨布里本雅科布阁下主持和马来西亚的农业产业。

迈向 2015 年及以后

  1. 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粮食、农业和林业合作不断取得的进展和成果,为实现东盟共同体作出贡献。为确保到 2015 年在粮食、农业和林业部门实现东盟经济共同体(AEC)的可交付成果,我们同意将我们的努力和资源集中在实现已确定的关键可交付成果和优先措施上。在这方面,我们要求我们职权范围内的所有附属机构审查各自当前的战略行动计划 (SPA),以实现已批准的关键可交付成果和优先措施。
  2. 在该领域取得的良好进展和成就的基础上,我们同意根据第 22 届东盟峰会的授权,启动 2015 年后愿景的工作,以支持东盟在不断发展的区域架构中的定位。我们责成高级官员在审查当前框架和战略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制定 2020 年东盟粮食、农业和林业领域合作的愿景、目标和目标,并向我们 2015 年的会议提出适当的建议收养。

粮食安全安排

  1. 我们注意到东盟综合粮食安全框架(AIFS)和2009-2013年东盟粮食安全战略行动计划(SPA-FS)实施取得的进展,对东盟对话表示赞赏和开发合作伙伴,感谢他们为实现这一进展提供的宝贵支持。为向前迈进,我们同意开发 SPA-FS 的第二阶段,以适应实现长期粮食安全这一共同目标的一些变化,并反映粮食、农业和林业部门在实现东盟共同体方面的重要贡献。在这方面,我们感谢亚洲开发银行(ADB)和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等发展伙伴在制定新的 SPA-FS 方面的贡献和支持。
  2. 我们承认在实施东盟气候变化多部门框架:农业和林业实现粮食安全(AFCC)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在渔业和林业部门。我们赞赏对话伙伴通过各种方案/项目向东盟提供的贡献和支持,特别是东盟-德国气候变化方案:农业、林业及相关部门(GAP-CC)、东盟-瑞士社会林业伙伴关系方案和气候变化 (ASFCC) 以及东盟-美国通过知识、企业发展和贸易最大化农业收入项目 (MARKET),使这一进展成为可能。

在部门和优先问题上的合作

6、我们回顾了粮食、农业和林业领域的合作,赞扬了我们附属机构在各自领域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因此,我们审议并批准了以下文件,为东盟在粮食、农业和林业部门采取联合措施提供基础,并促进该地区及其他地区的农产品贸易:

(i) 六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MRL) 清单:i) 克百威(芦笋);ii carbosulfan(芦笋)iii) 氰戊菊酯(broccoli Chinese, brassica oleracea var. alboglabra);iv) 氟虫腈(yard long bean);v) 毒死蜱(大豆未成熟);vi) 作为东盟统一最大残留限量的嘧菌酯(杨桃)。我们同意支持东盟成员国将东盟 MRL 作为国家监管框架的一部分的建议,并将东盟受监管的农药残留现场试验 (SPRT) 数据提交给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农药残留联席会议 (JMPR),以使承认东盟最大残留限量为法典最大残留限量;
(ii) 东盟标准:i) 卷心菜(ASEAN Stan 30:2013),ii)咖啡豆(ASEAN Stan 31:2013),iii)姜黄(ASEAN Stan 32:2013),和 iv)长豆(ASEAN斯坦 33:2013);
(iii) 东盟流行病学能力建设区域战略;
(iv) 东南亚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联网区域战略框架;
(v) 柑橘类水果进口东盟内部植物检疫指南;
(vi) 水产养殖化学品使用指南和消除有害化学品使用的措施。

  1. 我们对通过制定和实施东盟最佳实践,即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水产养殖规范(GAqP)和良好畜牧业规范(GAHP),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感到鼓舞. 我们支持建立东盟认证和认可机制的倡议,以支持这些最佳实践的实施。
  2. 我们注意到东盟继续努力加强预防、控制和根除高致病性新发疾病(HPED)的能力和能力。我们还注意到在建立东盟动物健康和人畜共患病协调中心(ACCAHZ)方面取得的进展,并责成东盟相关机构加紧努力。我们感谢对话和发展伙伴,即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欧盟和澳大利亚,通过相关的动物健康计划和项目提供的合作和支持。
  3. 我们注意到东盟动物健康合作网站 (www.asean-animalhealth.org) 的发展,该网站将促进成员国之间以及与利益相关者和相关合作伙伴之间传播和共享与动物健康倡议相关的信息的平台,并在此表示我们支持成员国的发起和支持。我们感谢粮农组织通过欧盟资助的 HPED 计划提供的支持,该计划是粮农组织网站开发的组成部分。
  4. 我们同意有必要对东盟林业合作战略行动计划(SPA)进行审查,对已实施的计划和活动进行影响评估研究,以确定进一步加强该领域合作的必要行动和措施。
  5. 我们赞扬东盟为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而持续开展的工作与合作。在东盟合作和国际森林政策进程和谈判中的共同立场等多个领域取得并进一步加强了重大进展和成就。
  6. 我们感谢安排私营部门参与的东盟草药和药用植物展览,展示和展示草药和药用植物的成就和贡献,以及对东盟共同体建设的合作研发项目。
  7. 我们注意到各项渔业合作项目和活动的实施进展,包括支持实施AIFS和AFCC的项目和活动。我们进一步注意到监测、控制和监视(MCS)计划的实施,并欢迎建立区域渔船记录(RFVR)的倡议,作为打击东南亚地区 IUU 捕鱼的工具。
  8. 我们注意到并支持东盟 SPS 联络点(ASCP)在协调和监督 AMAF 下各工作组(WG)开展的 SPS 相关工作进展以及与其他 SPS 相关机构/机制联络方面的作用在东盟。根据其 2013-2015 年工作计划,ASCP 还将促进 SPS 能力建设活动中的合作和相互支持,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和加强 AMAF 下相关工作组之间的技术能力。

粮食、农业和林业方案/项目的国家倡议

  1. 我们特别赞赏地支持成员国发起的旨在进一步加强粮食、农业和林业合作的计划和项目,即(i)东盟转基因食品检测网络(ASEAN GMF Net),(ii)东盟食品安全网络( AFSN),(iii) 东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iv) 东盟蚕业研发合作和 (v) 保护性农业。

与合作伙伴一起迈向2015

  1. 我们对包括澳大利亚、中国、欧盟委员会、德国、日本、韩国、美国、亚洲开发银行(ADB)在内的多个对话伙伴和国际组织提供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东南亚渔业发展中心(SEAFDEC),推进粮食合作,东盟地区农林业,
  2. 我们启动了东盟-粮农组织关于加强农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随后启动了三个项目,即 (i) TCP/RAS/3406(E) 关于禽畜甲型流感(H7N9)病毒监测的紧急援助东南亚人口 (ii) TCP/INT/3402(E) 对家禽和其他动物种群中甲型流感 (H7N9) 病毒的全球协调反应的紧急支持,以及 (iii) 加强东盟协调和监测的能力实施东盟综合粮食安全框架(AIFS)和粮食安全战略行动计划(SPA FS)。
  3. 我们与中国农业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与东盟粮食与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东盟与中国同意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农业机械化和机械化等重要问题上加强合作,农业推广和技术转让培训和推广以及生物技术。

第 36 届 AMAF 会议

  1. 我们同意2014年在缅甸召开第36届东盟农林部长会议。
  2. 我们对马来西亚政府和人民主办第 35 届 AMAF 会议、热情款待和为会议所做的周到安排表示诚挚的谢意。

参加会议的有:

  • HE Pehin Dato Yahya,文莱达鲁萨兰国工业和初级资源部长
  • 柬埔寨农林渔业部副国务卿 San Vanty 先生阁下
  • 印度尼西亚农业部长 Suswono 博士阁下
  • 老挝农林部副部长 Phouangparisak Pravongviengkham 博士阁下
  • H E. Dato' Sri Ismail Sabri bin Yaakob,马来西亚农业和农基工业部长
  • 缅甸农业与灌溉部联盟部长 HE U Myint Hlaing
  • 菲律宾驻马来西亚大使 Mr. Jose Eduardo E. Malaya III
  • 新加坡国家发展与国防部政务部长穆罕默德·马利基·本·奥斯曼博士阁下
  • 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长 Yukol Limlamthong 先生阁下
  • 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副部长 Nguyen Thi Xuan Thu 博士阁下
  • 东盟秘书处社区和企业事务副秘书长 AKP Mochtan 博士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