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3公务员合作琅勃拉邦联合声明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和大韩民国(加三国)的公务员首脑,在我们的东盟公务员制度会议之际2010 年 10 月 29 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琅勃拉邦举行的服务事务 (ACCSM) 加三次会议;

回顾 2009 年 10 月 30 日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举行的首届东盟公务员事务会议 (ACCSM) 加三会议上达成的初步协议,即就公务员事务开展合作;

认识到 ACCSM +3 的直接责任是积极参与实施东盟 +3 合作工作计划(2007-2017 年),特别是通过政策对话和能力建设活动促进善治,提高行政效力、效率和透明度;

重申我们的共同信念,即公务员合作将大大有助于加强东盟+3合作的基础,促进经济和制度互联互通,并促进东亚地区的人员往来;

还重申公务员合作是缩小东盟成员国之间以及东盟与 10+3 国家之间发展差距的关键;

相信我们在公务员事务方面拥有宝贵的经验、现代知识和最佳实践,应该分享给东盟加三国家的所有人;

并确信我们的公务员合作将有助于加强东亚及其他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以及促进繁荣和社会福祉;

因此,我们特此同意如下:

  1. 我们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共同关心的公务员政策问题;
  2. 我们将根据东盟10+3合作工作计划(2007-2017年),探索务实合作领域,从以下方面着手

    • 加强电子政务
    • 提高公共部门的有效性、效率、透明度和生产力,以及
    •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
  3. 我们将努力实施公务员合作项目并开展相关合作活动,以发展公务员事务的最佳实践,造福东盟加三国家;
  4. 我们将努力动员必要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支持及时有效地实施本联合声明;
  5. 我们将通过10+3外长会向10+3峰会报告进展情况;
  6. 我们将成立ACCSM Plus 3联合技术工作组,以在我们的政策指导下采取适当的后续措施,包括制定工作计划;
  7. ACCSM Plus 3 联合技术工作组将根据 ACCSM Plus 3 确定的程序规则运作,并且
  8. 东盟秘书处将被要求为 ACCSM Plus 三个联合技术工作组提供必要的支持。
  9. 由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大韩民国(加三国)的公务员首脑于 10 月 29 日在2010
    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琅勃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