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 1 月 6 日,雅加达地震和海啸灾后东盟领导人特别会议

关于在2004 年 12 月 26 日 地震和海啸灾难后加强紧急救济、恢复、重建和预防的行动宣言

我们,2005 年 1 月 6 日聚集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特使以及区域和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庄严地表达了我们的深切悲痛和声援,以克服降临印度洋的空前灾难2004 年 12 月 26 日。

这种前所未有的破坏需要前所未有的全球响应来协助各国政府应对此类灾难。这将需要进行可能需要五到十年的紧急救济、恢复和重建工作,其资源不是任何一个国家都能承担的。

我们对许多国家提供的慷慨捐助和援助,以及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世界广大公民表达的压倒性支持和援助深表感谢。

我们赞赏受灾国在应对这场灾难中发挥的主导作用,认可联合国在紧急救灾阶段协助受灾国协调国际援助的作用。

我们强调需要更好地协调并确保这些贡献有效和可持续,以真正解决受害者的痛苦并防止此类灾难再次发生。

我们表示将继续致力于帮助受灾国家及其人民从灾难的灾难性和创伤性影响中全面恢复,包括帮助他们开展中长期恢复和重建工作。

为此,我们同意:

一、紧急救援

a. 紧急调动更多额外资源,以满足受灾国家受害者的紧急救济需求。

b. 要求联合国动员国际社会支持受灾国家的紧急救援计划,并欢迎联合国就此发出紧急呼吁。为此,进一步要求联合国为上述目的任命一名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为人道主义救济工作的可持续性召开一次国际认捐会议;探讨建立全球层面的“待命安排”,开展紧急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c. 加强国家、区域和国际救灾工作的协调与合作,确保援助物资及时有效地分发。

d. 支持受灾国家作为国家协调员的努力,以确保有效输送和利用捐助国、国际组织和非政府救济组织提供的援助。

二、康复重建

a. 鉴于受影响国家的基本基础设施和服务遭到破坏,支持并强调国家恢复和重建计划的重要性。重建和恢复阶段应与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无缝衔接。

b. 呼吁国际社会,特别是捐助国、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伊斯兰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和相关国际金融机构为这些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提供必要的资金。

c. 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和领导,建立伙伴关系,包括捐助国和区域以及国际金融机构,以支持受影响国家各自的国家方案。

d. 欢迎若干国家关于暂停支付受灾国外债的倡议,以增强其开展恢复和重建工作的国家能力。

e. 促进和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和贡献恢复和重建工作。

三、防治

a. 支持东盟关于建立区域防灾减灾机制的决定,特别是:

  • 根据《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计划》的规定,在救灾行动和东盟人道主义援助中心中使用军事和文职人员;
  • 万象行动计划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组成部分规定的东盟灾害信息共享和通信网络;
  • 关于灾害管理和应急反应的区域文书。

b. 建立印度洋、东南亚地区区域海啸预警中心等区域预警体系。

c. 通过以社区为基础的备灾和早期响应,促进公众教育和意识以及社区参与防灾减灾。

d. 通过国际合作和伙伴关系,在建立和管理区域预警系统和灾害管理方面发展和促进国家和区域的人力和机构能力、知识、技术和科学知识的转让。

我们相信,通过齐心协力,在同情、牺牲和忍耐精神的激励下,我们将共同战胜这场灾难。

雅加达,200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