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东盟青年参与气候行动和抗灾日的东盟宣言

我们,东南亚国家联盟(以下简称“东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即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马来西亚、缅甸联邦共和国、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于 11 月 13 日在新加坡新加坡市举行的第 33 届东盟峰会上会面;

回顾之前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会议上发表的东盟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和东盟领导人气候变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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