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理事会万象第十九次会议联合媒体声明

  1. 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9月27日在老挝万象举行。
  2. 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部长出席了会议。东盟秘书长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财政部副部长 Somdy Douangdy 先生阁下主持。2005 年 9 月 24 日,在 AFTA 理事会会议之前召开了东盟高级经济官员会议。
  3. 部长们讨论了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计划的实施进展;根据《关于实施 CEPT 计划临时排除清单的议定书》提出的各种请求的状态;东盟一体化优惠制度(AISP);电子东盟框架协议下的 ICT 商品自由化;致力于消除非关税壁垒;以及原产地规则工作的进展。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实现

  1. 东盟成员国正在朝着全面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目标迈进。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东盟六国的 CEPT 列入清单(IL)中 98.99% 的产品已降至 0-5% 的关税范围。截至目前,IL 中关税继续高于 5% 的产品是那些已从临时排除清单 (TEL)、敏感清单 (SL)、高度敏感清单 (HSL) 和一般例外清单 (GE) 转移的产品) 在 2004 年。CLMV 国家与原 CEPT 协议签署国的差距不大,因为他们在该地区交易的产品中有 87.81% 已转移到 IL,其中 71.05% 的关税已降至 0- 5% 关税带。
  2. 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成员国履行了完全取消关税的承诺,东盟六国 IL 中 64.19% 的产品已根据《关于修订 CEPT-AFTA 协定的议定书》被取消取消进口关税。根据 CEPT 计划,东盟 6 国的平均关税从 1993 年的 12.76% 降至 1.87%。
  3. 部长们对马来西亚的 CBUs 和 CKDs 在 2005 年 1 月 1 日完全转移到列入清单后,东盟 6 国不再有 TEL 下的产品的报告表示欢迎。部长们还赞扬老挝努力将所有制成品从其 TEL 转移到 IL,这是根据老挝加入 CEPT 协议的议定书所承诺的。至于缅甸,其税目总数中只有 1.26% 保留在 TEL 中,而柬埔寨的最后一批 TEL 产品将在 2007 年之前分阶段进入 IL。部长们也很高兴越南将转移 TEL 和SL/HSL 于 2006 年 1 月 1 日进入列入清单,因此越南将不再有 TEL 和 SL/HSL 下的产品。

信息通信技术自由化

  1. 部长们赞扬东盟 6 国根据其在《电子东盟框架协议》中的承诺取消了最后一批 ICT 产品的关税。东盟较新的成员国将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履行其根据该协定作出的承诺。
  2. 部长们相信电子东盟倡议和东盟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立将提高东盟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取消对信息通信技术产品的关税将反过来促进提供信息通信技术和电子商务的机会,获得这些新技术,促进跨境贸易和电子交易。

审查 GE 清单

  1. 部长们注意到在审查 GE 清单方面取得的进展,该清单旨在进一步改进 GE 清单并使其与 CEPT 协议更加一致。部长们批准了审查 GE 清单的工作计划,并呼吁高级官员尽最大努力实现工作计划中指出的里程碑。

消除非关税壁垒

  1. 部长们批准了标准,该标准将作为对已核实的非关税措施进行分类的指南,并有助于确定优先消除的非关税壁垒。部长们再次强调他们对消除非关税壁垒的重视,并呼吁高级官员就消除非关税壁垒提出工作计划建议,供下一届 AFTA 理事会审议。部长们进一步呼吁高级官员优先考虑取消非关税壁垒,因为这是领导人在巴厘岛协和会议 II 中授予的任务。

增强的 CEPT 原产地规则

  1. 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在完善CEPT原产地规则方面取得的进展。部长们批准了小麦粉、木制品、铝制品和钢铁的实质性转型规则,该规则将作为 40% 东盟附加值规则的同等或替代规则实施。
  2. 部长们赞扬 CEPT 原产地规则工作组不懈努力,不断寻求加强 CEPT 原产地规则的方法,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过程带来的区域和全球发展变化。部长们乐观地认为,认可实质性转型规则作为原产地规则替代 CEPT 规则将进一步加强东盟内部贸易,特别是在相关部门。
  3. 部长们同意,原产地规则工作组应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协调并确保东盟与对话伙伴自由贸易安排下谈判达成的原产地规则与CEPT原产地规则的一致性。

标准和互认安排

  1. 外长们注意到在实施《相互承认安排框架协议》(MRAs)以及协调技术法规和产品标准方面取得的进展。
  2. 部长们还高兴地注意到,已经制定了东盟标准和一致性政策指南,以指导所有在标准和一致性领域工作的东盟机构实施有关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措施,以促进快速- 到 2010 年跟踪优先部门的整合,到 2020 年实现 AEC。

东盟一体化优惠制度 (AISP)

  1. 部长们注意到 AISP 计划的实施情况。部长们对 AISP 计划的低利用率表示关注,讨论了 AISP 计划低利用率的可能原因。
  2. 部长们认识到 AISP 计划有助于缩小东盟原有国家与 CLMV 之间的发展差距,加快融入全球和区域商品和服务市场的主流,部长们再次呼吁东盟 6 国进一步完善在产品覆盖率和 AISP 费率方面给予 CLMV 国家的优惠,以及 CLMV 利用 AISP 计划提供的机会。

东盟解决贸易和投资问题的磋商(ACT)

  1. 外长们欢迎在http://act.aseansec.orghttps://act.aseansec.org网站上推出东盟解决贸易和投资问题磋商(ACT)网络应用系统 . 部长们鼓励私营部门利用该网站来解决他们在实施 CEPT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部长们对东盟-欧盟区域一体化支持计划(APRIS)表示赞赏,该计划为仿照欧盟 SOLVIT 的 ACT 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援助和专业知识。

东盟贸易表现

  1. 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的贸易业绩,与 2002-2003 年相比,2004 年贸易业绩显着增长。2003-2004 年,东盟出口总额增长 20.57%,即从 2003 年的 4567 亿美元增加到 2004 年的 5506 亿美元。东盟进口总额也大幅增长 26.64%,即从 388.7 美元2003 年的 10 亿美元增加到 2004 年的 4923 亿美元。
  2. 部长们还注意到东盟内部贸易的积极增长。东盟内部出口从2003年的1027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237亿美元,增长20.44%。东盟内部进口增长 25.31%,从 2003 年的 874 亿美元增加到 2003 年的 1096 亿美元。东盟内部贸易总额占东盟贸易总额的百分比保持相对稳定,从 22.65% 略有下降2003 年下降到 2004 年的 22.50%。
  3. 日本、美国、欧盟、中国和韩国仍然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2003年东盟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出口+进口)占东盟整体贸易的比重分别为13.8%、13.17%、12.10%、8.31%和4.1%。

AFTA 理事会部长名单

参加会议的有:

(i) 文莱达鲁萨兰国外交和贸易部第二部长 Pehin Dato Lim Jock Seng 阁下;

(ii) 柬埔寨经济和财政部副秘书长 Nhim Khemara 先生阁下;

(iii)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国际贸易合作司司长 Herry Soetanto 先生;

(iv)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财政部副部长 Somdy Douangdy 先生阁下;

(v)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秘书长 HE Dato' Sidek Hassan;

(vi) 缅甸国家计划和经济发展部长 HE U Soe Tha;

(vii) 菲律宾贸工部长 Peter B. Favila 先生阁下;

(viii) 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长林勋强先生阁下;

(ix) 泰国财政部副部长 Varathep Ratanakorn 先生阁下;

(x)越南财政部司长 Nguyen Thi Bich 先生阁下;和

(xi) 东盟秘书长王景勇先生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