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联合部长声明,柬埔寨金边,2012 年 9 月 12 日

第 30 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 (30th AMEM)联合部长级声明 ,柬埔寨金边,2012 年 9 月 12 日

  1. 第30届 东盟能源部长会议(AMEM)于2012年9月12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 柬埔寨工业、矿产和能源部部长瑞森先生阁下 主持了会议。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杰罗·瓦奇克先生 担任副主席。第九次东盟 加三国(中日韩)能源部长会议、第六届东亚峰会能源部长会议以及与国际能源署(IEA)的对话也在此举行场合。
  2. 30号 AMEM 和相关会议由柬埔寨王国首相 Samdech Akka Moha Sena Padei Techo HUN SEN 主持。总理在开幕致辞中表示,东盟合作成功地使成员国在包括能源互联互通在内的各个领域加强团结,建立紧密合作,促进一体化。他还表示,通过选择“东盟绿色互联互通”主题,体现了东盟成员国高度参与能源生产和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生态系统、自然和社会的危害,以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为了实现东盟共同体建设、东盟互联互通的目标,在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威胁、能源需求增加的背景下,为了应对国际市场燃料价格的波动,并在抵制电价上涨的同时确保该地区的能源安全,他要求东盟能源部长研究以下问题:加强合作以生产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设施- 以电力为基础提升东盟绿色互联互通;改善区域电力贸易以在未来建立东盟电力库;由于燃料价格上涨的趋势,启动东盟电网与大型电源的连接;以及存档《2010-2015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他要求东盟能源部长研究以下问题: 加强合作,以生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技术设施,以加强东盟绿色互联互通;改善区域电力贸易以在未来建立东盟电力库;由于燃料价格上涨的趋势,启动东盟电网与大型电源的连接;以及存档《2010-2015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他要求东盟能源部长研究以下问题: 加强合作,以生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技术设施,以加强东盟绿色互联互通;改善区域电力贸易以在未来建立东盟电力库;由于燃料价格上涨的趋势,启动东盟电网与大型电源的连接;以及存档《2010-2015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由于燃料价格上涨的趋势,启动东盟电网与大型电源的连接;以及存档《2010-2015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由于燃料价格上涨的趋势,启动东盟电网与大型电源的连接;以及存档《2010-2015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
  3. 在审查该地区的能源形势时,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由于在地区和国家层面采取了提高能源效率的措施,东盟的能源强度在 2005 年至 2009 年期间降低了 4.97%。这表明,该地区正在朝着实现 2010-2015 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 (APAEC) 设定的目标迈进,即到 2015 年将区域能源强度从 2005 年的水平降低至少 8%。
  4. 然而,部长们,也充分意识到东盟能源部门面临的巨大挑战,因为该地区的最终能源消耗总量预计将以年均 4.4% 的速度增长,从 2007 年的 375 Mtoe 增加到 2030 年的 1,018 Mtoe。 - 与往常一样的情况在第 3次 东盟能源展望。因此,部长们重申他们决心加强东盟成员国的单独和集体努力,以确保安全、稳定、负担得起和环境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以使东盟能够在 2015 年之前实现东盟共同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在这方面,部长们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 2010-2015 年中期审查计划,该计划将由东盟能源高级官员会议(SOME)通过东盟能源中心(ACE)与其他成员国合作进行。东盟专业能源机构,确定实现东盟共同体目标的必要行动和措施。st AMEM in 2013.
  5. 为了加强 APAEC 2010-2015,部长们重申了他们在 2010 年做出的承诺,即进一步加强东盟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加强东盟能源合作方面的努力,以实现更绿色的东盟能源部门和低碳经济,以及清洁能源技术在这方面的作用。在这方面,部长们欢迎在 IEA 出版物“2012 年能源技术展望”中加入关于 ASEAN 的专门章节,作为 ASEAN 与 IEA 共同推行的清洁技术发展项目的一部分。
  6. 部长们注意到通过东盟成员国双边互联互通实施跨东盟天然气管道(TAGP)项目取得的进展,欢迎东盟石油理事会(ASCOPE)在油气合作方面的新战略重点, 将通过 a) 双边连接实施;b) 以目的地灵活性为重点的液化天然气合作;c) 统一 LNG 规格;d) 船岸兼容性;e) 促进区域技术支持;f) 研究建立积极的战略性天然气供应缓冲管理,以确保在天然气短缺等情况下的供应可用性。部长们还批准成立 APSA/CERM 运作工作组,以提出必要的程序、指南和行动计划,以及根据东盟石油安全协定 (APSA) 实施协调应急措施 (CERM) 机制所需的基础设施。部长们认识到全球天然气开发,特别是北美页岩气开发,将对东盟地区产生重大影响。部长们责成高级官员和 ASCOPE 与美国一起探索一个特定的平台,东盟可以获得有关页岩气开发和美国液化天然气出口监管框架的信息。
  7. 部长们欢迎东盟电网(APG)项目实施的新进展,特别是印尼与马来西亚就马来西亚半岛-苏门答腊半岛4号互联项目签署谅解备忘录(附商业运营日期(COD) ) 预计在 2017 年),以及两个成员国将在 2015 年开始 6 号西加里曼丹-砂拉越互连项目的电力交换协议。部长们还欢迎在首脑理事会下工作组的新结构东盟电力公用事业/当局 (HAPUA),这将有助于更有效地实施 APG 项目。部长们欢迎 HAPUA 为加快协调 APG 运营的监管框架和技术标准所做的努力。部长们注意到需要更好地协调监管标准和系统,并了解当地的条件和法规,以推动 APG 向前发展。他们责成 HAPUA 准备一份关于这些具体挑战的报告,并提出克服这些障碍的举措,并向第 31 届 AMEM 报告。
  8. 部长们赞扬能源效率和节能子部门网络(EE&C-SSN)在促进和提高该地区能源效率方面取得的良好进展,其中包括建立东盟能源管理系统(AEMAS)国家委员会在六 (6) 个成员国中;在 AEMAS 项目下向 779 名能源管理者和 6 名能源终端用户授予认证;通过了东盟家用电器能效标准协调战略框架,其中空调 (A/C) 被选为第一个协调产品。部长们注意到长达 12 年的 PROMEEC 和 MTPEC 项目的成功完成;并欢迎东盟-日本能源效率伙伴关系(AJEEP)下的新举措。部长们鼓励 EE& C-SSN 加快制定东盟能源强度 (EI) 的长期目标,即到 2015 年在 2005 年的基础上降低 8% 以上,这可能有助于将东盟转变为低碳和智能能源区域,并提交他们的报告建议下届 AMEM 采纳。部长们祝贺2012年东盟能源奖(能源管理最佳实践奖和节能建筑最佳实践奖)的获奖者和亚军。
  9. 部长们注意到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RESP)和可再生能源子行业网络(RE-SSN)在促进该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开展的活动,包括: a) 可再生能源研究和研讨会可融资项目的支持机制;b) 东盟可再生能源技术标准和协调研讨会;c) 东盟创新农村电气化方法研究和研讨会;d) 建立水电能力中心 (HYCOM) 作为东盟小型水电培训中心。部长们还注意到,在 EE&C-SSN 和 RE-SSN 的合作下,2012 年 8 月 27 日至 28 日在泰国举办了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贸易和投资研讨会。
  10. 由于煤炭正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东盟能源结构中所占份额迅速增加(2005 年占该地区一次能源消费的 11.1%,2007 年为 14.8%,预计到 2030 年将达到 29.3%),部长们要求高级官员制定区域煤炭供应和贸易合作、东盟成员国煤炭供应紧急情况下的互助,以及清洁煤炭技术和碳捕集与封存(CCS)作为关键减缓技术的应用,以减少煤炭使用对环境的影响。
  11. 外长们重申领导人在金边宣言中作出的承诺,该宣言于 20 日发表 部长们注意到 ACE 进行的国家需求调查将作为 NEC-SSN 加强与对话伙伴和国际组织的工作计划的有用参考。部长们鼓励 NEC-SSN 与 IAEA 和其他相关伙伴合作,继续促进和加强能力建设工作,以便该地区更加了解最新的核安全标准、发展和技术并保持更新。
  12. 外长们指出,有效的能源监管可以促进能源的可持续性,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这方面,部长们欢迎通过建立东盟能源监管机构网络(AERN)加强东盟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部长们要求东盟能源监管机构加强沟通渠道,促进成员国对能源法规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相互了解。
  13. 部长们批准了一项加强 ACE 的计划,以确保它成为一个高效的机构,为东盟建立连贯、协调、重点突出和稳健的能源政策议程和战略,发挥三个关键作用:i) 推进东盟能源目标;(ii) 充当能源数据和知识中心;iii) 作为东盟能源智囊团。这包括以下建议:(i) 聘请具有长期绩效合同的专业执行董事;(ii) 成立一个工作组来执行麦肯锡公司的研究建议,其中包括 ACE 的资金选择以确保其长期可持续性,并向高级官员报告。
  14. 部长们欢迎根据 APAEC 2010-2015 的下列 ACE 数据库和出版倡议:(a) 东盟能源评论和统计,(b) 东盟能源指标,(c) 第四届东盟能源展望,(d)能源 政策审查和分析系列,以及 (e) 2006-2010 年东盟可再生能源发展。部长们指示 ACE 与东盟成员国协商确定出版物的战略重点,以反映东盟的能源优先事项和问题。
  15. 在与国际能源署执行主任的对话中,东盟各国部长和国际能源署执行主任高兴地注意到,实施东盟-国际能源署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第一年取得了重要成果。东盟部长们对国际能源署在根据东盟石油安全协定(APSA)实施协调应急措施(CERM)机制的筹备工作中发挥的咨询作用表示赞赏。关于清洁技术发展项目,部长们对 IEA 成功完成 2012 年能源技术展望中的东盟章节表示赞赏,并期待下一阶段的“东盟发电行业技术发展前景”项目.
  16. 外长们注意到东盟与对话伙伴的能源合作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新进展,感谢对话伙伴为支持2010-2015年亚太经合组织实施提供的宝贵帮助。部长们注意到最近举行的第 13 次SOME -METI 磋商、第 3次 SOME-EU 能源合作对话、第 3次 SOME-俄罗斯磋商、第 3次 SOME-美国磋商、SOME-IEA 对话、第 17 2012年7月第11届EAS -ECTF SOME+3 于 2012 年 9 月举行。部长们欢迎通过与各自对话伙伴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合作活动以供实施,包括 SOME-METI 能源合作计划优先事项 2012-2013 下的活动,SOME-EU 能源合作2012-2013年度工作计划、2012-2014年东盟-美国能源合作工作计划和2012-2013年东亚峰会-ECTF工作计划。部长们欢迎继续通过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5 日的东盟-美国能源效率教育研讨会和 2012 年 9 月 10-11 日的东盟-欧盟能源安全和投资监管框架研讨会分享最佳实践和能力建设活动。柬埔寨金边。在这方面,
  17. 部长们同意于 2013 年在印度尼西亚召开第 31 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及其与对话伙伴的相关会议。
  18. 部长们对柬埔寨王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款待表示感谢。他们以及为第 30 届AMEM 及其相关会议所做的出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