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东盟能源合作经济部长会议联合新闻稿,马来西亚吉隆坡,1981 年 4 月 27 日

第二届东盟能源合作经济部长会议(第二届 AEMEC)联合新闻稿 ,马来西亚吉隆坡,1981 年 4 月 27 日

  1. 1981 年 4 月 27 日至 28 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第二次东盟能源合作经济部长会议。
  2. 印度尼西亚矿业和能源部长 HE Subroto,部长 HE Geronimo菲律宾能源部长 HE Goh Chok Tong、新加坡贸易和工业及卫生部长 HE
    Wing Commander Thinakorn Bhandhugravi、泰国科学技术和能源部长以及 HE Datuk Leo Moggie 马来西亚能源、电信和邮政部长他们各自的代表团。
  3. 东盟秘书处秘书长纳西斯科·G·雷耶斯阁下也出席了会议。
  4. 马来西亚副总理 YAB Dato'' Seri Mahathir Mohamad 博士在 Ballroom Equatorial Hotel 正式宣布会议开幕,其他政要出席。副总理YAB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尽管外界预测东盟团结13年后可能开始紧张,但东盟再次向世界展示了其坚定不移的态度。其目标是区域经济合作。
  5. 副总理还强调,发展中国家的能源问题并未平息,未来这些国家将继续面临困难。副总理指出,幸运的是,东盟地区存在大量的能源资源,尽管每个东盟成员国的能源资源差异很大。副总理指出,非石油能源资源的巨大潜力尚未得到利用,财政紧张是迄今为止这方面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6. 副总理祝贺东盟科学技术委员会积极努力扩大其在替代能源方面的研发。
  7. 副总理特别高兴地注意到,在东盟电力互联和煤炭开发等区域贸易合作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副总理认为东盟可以追求的另一个潜在合作领域是节能。
  8. 会议回顾了自1980年9月在巴厘岛举行的第一次东盟能源合作经济部长会议以来在能源合作领域取得的进展。
  9. 能源合作高级官员会议审议了工业、矿产和能源委员会(COIME)、东盟石油理事会(ASCOPE)和科学与技术委员会非常规能源研究工作组的报告。技术(成本)。
  10. COST 的能源活动旨在提高东盟在非常规能源研发、非常规能源技术开发和应用方面的能力。优先考虑十个研究领域,包括太阳能、生物能源、煤炭、风能、地热和微型水电技术。
  11. COIME 的活动集中在能源煤、地热、水力和铀的四个非石油商业资源领域,
  12. ASCOPE 报告其活动分为五个主要领域:

    • 信息交流
    • 机构研究
    • 经济可行性研究
    • 交换学员和培训设施
    • 组织会议、研讨会和讲习班。
  13. 会议还注意到东盟与第三国和组织的能源合作现状报告如下:

    • 东盟-日本
    • 东盟-澳大利亚
    • 东盟 – 美利坚合众国
    • 东盟-新西兰
    • 东盟——开发计划署/亚太经社会
    • 东盟-欧洲经济共同体
  14. 根据能源合作高官会议的建议,会议同意成立能源合作委员会(COEC),以促进东盟在能源领域的有效区域合作。
  15. 会议还审议了 1981 年 4 月 6 日至 7 日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东盟煤炭问题专家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并通过了该次会议的建议。其中包括建立东盟煤炭信息中心、联合开展煤炭市场调查、开展调查、勘探和开发、联合研究煤炭分配和利用以及与第三国或组织就煤炭事务开展联合合作。
  16. 会议还审议了 1981 年 4 月 13 日至 14 日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的东盟国家电力公司/当局领导人第一次会议的报告,并通过了该会议的建议。十个项目将在东盟电力公用事业/当局负责人论坛的支持下进行,涵盖公用事业运营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在计算机应用、电气互连、研究、开发和工程、培训、城乡电气化和标准化方面的合作。具体项目包括在微型水电、地热和核能开发方面的合作。论坛还将建立一个电力信息中心作为存储和信息交流中心。
  17. 正如副总理所说,油价上涨自然使节能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提议。由于能源使用的多样性,节约能源的潜力几乎无处不在,存在于各个层面。积极的保护措施本身将构成我们能源经济中的无形能源。在这方面,每个成员国不同的能源状况形成了不同的节能能力,可以在所有成员国之间共享。
  18. 会议同意努力分享保护措施的研究、制定和实施方面的经验,包括法规、激励措施和公众意识。
  19. 会议本着亚洲传统的团结和亲切精神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