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东盟加三跨国犯罪问题部长级会议 (AMMTC+3) 联合公报,曼谷

  1. 我们,东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和大韩民国负责打击跨国犯罪的部长,于 2004 年 1 月 10 日在曼谷召开了第一次东盟加三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AMMTC+3)。会议之前于 2004 年 1 月 9 日举行了 AMMTC+3 筹备高级官员会议。
  2. 我们回顾中国在 2002 年 11 月 4 日在金边举行的第六次东盟加三峰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其中建议扩大东盟加三进程以包括区域政治和安全问题,例如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我们还记得领导人支持召开关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东盟加三部长级会议。
  3. 我们回顾 2003 年 10 月 7 日在巴厘岛举行的第七次东盟加三峰会,会上我们的领导人重申决心进一步加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加强共同努力打击该地区的国际恐怖主义,并支持《巴厘岛协定二》,其中包括在发展东盟安全共同体方面的密切合作。
  4. 我们重申,我们打算通过 AMMTC+3 致力于打击跨国犯罪,特别是恐怖主义,并支持我们的领导人在第六次和第七次东盟加三期间提出的东盟安全共同体建设峰会。
  5. 我们高兴地注意到中日韩三国部长的发言,支持东盟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为加强东盟成员国合作打击跨国犯罪所做的努力。犯罪,并呼吁加强东盟加三在该领域的合作。
  6. 我们欢迎东盟成员国之间以及东盟与中日韩在对话框架内打击跨国犯罪合作取得的进展。
  7. 我们注意到其他论坛相关工作的进展,补充了东盟加三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努力,并认识到有必要在我们的工作中考虑到这些努力。
  8. 我们认识到,跨国犯罪的根源,包括贫困和发展差距,也可以在东盟+3合作框架内得到解决。
  9. 我们决定,开展打击跨国犯罪合作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相互尊重主权、循序渐进、灵活有效。
  10. 我们赞同首届AMMTC+3筹备会议建议的东盟与中日韩打击跨国犯罪合作机制。
  11. 我们举行务虚会,就加强东盟+3打击跨国犯罪合作交换意见。
  12. 我们欢迎越南主动提出在 2005 年主办第二届 AMMTC+3,我们期待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合作取得进一步进展。
  13. 我们对泰国主办首届 AMMTC+3 以及东盟秘书处为会议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