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东盟经济部长务虚会,新加坡圣淘沙

媒体声明

  1. 东盟经济(AEM)和投资(AIA)部长于 2004 年 4 月 21 日在新加坡圣淘沙联合举行了务虚会,以审查领导人授权的旨在推进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各项举措的实施进展情况。部长们对这些举措的实施取得的进展总体上感到满意。

优先整合部门

  1. 部长们注意到,11 个优先领域的国家协调员已经提交了各自领域整合的路线图草案。东盟秘书处同样提交了涉及所有 11 个部门的横向问题的路线图草案。部长们责成高级官员 (SEOM) 于 2004 年 9 月谈判并最终确定部长们批准的所有路线图。第 10 届东盟首脑会议的目标是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实施整合 11 国的措施优先部门。部长们批准了路线图谈判和最终确定的一般方法。
  2. 11 个优先整合部门及其各自的国家协调员如下:

(i) 印度尼西亚:木制品和汽车产品;
(ii) 马来西亚:橡胶制品、纺织品和服装;
(iii) 缅甸:农产品和渔业;
(iv) 菲律宾:电子产品;
(v) 新加坡:电子东盟和医疗保健;
(vi) 泰国:航空旅行和旅游业。

东盟投资区

  1. 部长们注意到,在经济形势和投资环境改善的情况下,流入该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了 52.4%,从 2002 年的 124 亿美元增加到 2003 年的 189 亿美元,这证实了 SARS 并未影响流入该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部长们对 2004 年流入该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增加的前景持乐观态度,因为全球和地区经济持续增长,企业盈利能力提高,而且正在见证更强大的地区一体化进程。
  2. 部长们还满意地注意到成员国已采取措施,采取个别政策措施改善投资环境。这些措施包括签署双边投资条约、双重征税协定、进一步开放外国直接投资领域、加强制度安排以促进投资过程、放宽股权、简化投资程序和提供激励措施。
  3. 部长们一致认为,AIA 协议的范围包括制造业附带服务和 11 个优先部门(即旅游、航空旅行、电子东盟和医疗保健)下的服务。
  4. 部长们注意到高级投资官员在起草战略行动计划以加强 AIA 进程和提高该地区吸引 FDI 的竞争力方面取得的进展。战略行动计划将于 2004 年年中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第七届 AIA 理事会会议上最终确定。

争端解决机制

  1. 部长们听取了根据《巴厘协定二》领导人的授权在东盟建立强化争端解决程序的进展情况。他们特别注意到在修订《东盟争端解决机制议定书》方面取得的进展。
  2. 作为加强东盟争端解决程序的另一个里程碑,部长们批准了建立东盟合规机构(ACB)的职权范围。ACB 以 WTO 的纺织品监督机构为蓝本,旨在提供一种利用同行裁决的协商机制,以减少循规蹈矩、更快地解决争端。

东盟对外经济关系

  1. 部长们听取了东盟与对话伙伴的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安排)和 CEP(更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谈判的进展情况。部长们注意到事态发展,并为进行这些谈判的各委员会提供了指导。
  2. 部长们还回顾了目前的 AFTA-CER 联系,并认为将经济关系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对两个地区都有好处。与此相一致,部长们支持于 2004 年 11 月在万象召开东盟-CER 纪念峰会的可能性。部长们还责成 ACCICG(AFTA-CER CEP 实施和协调小组)和高级官员研究未来的发展方向。 AFTA-CER 联系,包括可能在纪念峰会上启动 ASEAN-CER 自由贸易区。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 (AICO)

  1. 部长们签署了修订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基本协议的议定书,以保持AICO计划的相关性至2010年。
  2. 自 1996 年推出以来,东盟工业合作 (AICO) 计划旨在促进资源共享,并通过关税优惠税率促进跨境生产整合,提高东盟制造业的竞争地位。该议定书规定新的优惠关税税率将给予新批准的 AICO 项目: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为零;菲律宾为 0-1%;泰国 0-3%;缅甸和越南最高为 5%。
  3. 截至 2004 年 1 月 20 日,共收到 172 份申请,其中 118 份已获批准。根据申请时提供的数据,这些获批的 AICO 安排预计每年产生约 12.36 亿美元的交易额。

AICO申请情况汇总

(截至 2004 年 1 月 20 日)


全部的
申请总数 172 
获批申请总数 118
每年交易的估计价值(百万美元) 1,236

东盟经济和投资部长名单

(i) HE Pehin Dato' Abdul Rahman Taib,文莱达鲁萨兰国工业和初级资源部长

(ii) 柬埔寨商务部长 Cham Prasidh 先生阁下 – AEM 主席

(iii) 柬埔寨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兼柬埔寨国务秘书 HE Kong Vibol – AIA 理事会主席

(iv) 印度尼西亚工业和贸易部长 Rini MS Soewandi 女士阁下(由印度尼西亚工业和贸易部总干事 Pos Hutabarat 博士代表);

(v)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商务部长 Soulivong Daravong 先生阁下;

(vi)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拉菲达阿齐兹阁下;

(vii) 缅甸经济合作部部长吴丁温阁下;

(viii) 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长 Cesar V. Purisima 先生阁下;

(ix) HEBG (NS) George Yeo,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长;

(x) 泰国商务部长 Wattana Muangsook 先生阁下;

(xi) 越南贸易部长 Truong Dinh Tuyen 先生阁下;

(xii) 越南计划投资部副部长 Tran Dinh Khien 先生阁下

(xiii) 东盟秘书长王景勇先生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