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东盟地区论坛主席致辞 雅加达
- 东盟地区论坛(ARF)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7月2日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会议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长N. Hassan Wirajuda博士阁下主持。
- 东盟地区论坛所有参与国外长均出席会议。东盟秘书长也出席了会议。代表名单显示为 附件A。
- 2004 年 7 月 1 日,出席第十一届东盟地区论坛的国防和军事官员也举行了会议。
- 外长们欢迎巴基斯坦成为东盟地区论坛第24个参加国,注意到巴基斯坦承诺帮助实现东盟地区论坛的主要目标,并充分遵守和尊重东盟地区论坛已经作出的决定和声明。
东盟地区论坛进程概述
- 外长们重申东盟地区论坛作为该地区主要政治和安全论坛的重要性,并重申进一步加强东盟地区论坛的重要性。部长们还重申支持东盟作为ARF的主要推动力,并进一步鼓励ARF所有参与者为推动ARF进程作出贡献。
- 外长们广泛讨论了共同关心的问题,重申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部长们还强调了ARF将审议重点放在区域问题,特别是亚太地区以及具有区域影响的全球/国际问题上的重要性,并排除双边性质的问题。
-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地区论坛在加强亚太地区政治安全对话与合作、建立信任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和发挥的作用。部长们同意继续遵守协商一致和不干涉决策的基本原则 部长们重申,东盟地区论坛应以适合各方的步伐向前推进。
- 外长们认识到,亚太地区面临的挑战日趋复杂和交织。外长们强调以坦诚和公开的方式加强合作与对话的重要性。
- 部长们承认东盟秘书处参与协助ARF主席的重要性。在这方面,他们欢迎东盟秘书处参与所有 ARF 活动,包括关于 CBM 的 ISG 和关于 CTTC 的 ISM。
讨论的问题要点
- 外长们欢迎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的《巴厘岛协定二》宣言,承认东盟地区论坛作为加强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合作的主要论坛的作用,以及建设亚太地区的支点。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部长们支持东盟加强其在进一步推进东盟地区论坛内各阶段合作以确保亚太地区安全的作用的意图。部长们进一步欢迎东盟安全共同体得到认可,作为东盟共同体的支柱之一,将确保该地区各国在公正、民主、和谐的环境中相互和平相处,并与世界和平共处,认为他们的安全从根本上相互联系并受地理位置的约束,共同的愿景和目标。部长们表示支持在 2020 年实现东盟安全共同体并制定其行动计划,因为这将加强东盟,引导 ARF 走向更加安全和稳定的地区。
- 外长们认识到《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的宗旨和原则的重要性,可以作为促进东南亚和东盟之间合作、友好和友谊的重要行为准则和其他 ARF 参与者。部长们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在 2003 年 10 月东盟+中国峰会和东盟-印度峰会期间加入 TAC。他们还欢迎日本和巴基斯坦在第 37 届系列会议期间加入 TAC AMM/PMC/第 11 届 ARF。
- 外长们就朝鲜半岛近期局势交换了意见。外长们鼓励有关各方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无核化问题,为维护朝鲜半岛及地区和平与安全作出努力。外长们积极注意到第三轮六方会谈于2004年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与会国同意于2004年9月在北京举行第四次六方会谈。外长们支持各方对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的承诺,强调需要尽快朝着这一目标迈出第一步。
- 外长们满意地注意到南北双方近年来在和解与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重申支持南北双方继续在各个层面进行对话和接触。
- 外长们强调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性。外长们还强调,有关各方在进行影响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活动时保持自我克制。外长们强调了建立信任的重要性,需要探讨有关各方开展合作活动的方式方法,为和平解决南海争端创造有利条件。部长们欢迎东盟和中国提议在《宣言》下召开高官会,并成立东盟中国工作组,负责监督《宣言》的精神和文字落实情况。
- 外长们注意到缅甸的通报,讨论了缅甸的发展情况。部长们回顾并强调第十届ARF主席声明的持续相关性。在这方面,部长们强调需要缅甸社会各阶层参与正在进行的国民大会。部长们敦促缅甸采取一切行动,为其民主愿望的表达增添实质内容。部长们还承认联合国秘书长特使在协助缅甸实现这一目标方面的作用。
- 外长们重申支持印度尼西亚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强调持久稳定、经济繁荣和民主化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 部长们欢迎伊拉克于 2004 年 6 月 28 日全面重申主权。我们强调需要确保这一主权地位的实质性实现。外长们对伊拉克目前的安全局势表示关切,希望能够找到持久解决办法,以实现和平、安全、稳定和民族和解,造福伊拉克人民。我们强调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关于伊拉克问题的第1546(2004)号决议的重要性,以及所有国家支持向伊拉克当局全面移交主权以及暂时在伊拉克驻扎多国部队的重要性UNSCR 1546 中描述的时期。我们进一步强调了联合国在从主权临时政府向民主政府的政治过渡过程中的核心作用;重建; 和国家的发展。
- 外长们对伊拉克当前局势中平民受害者的死亡,特别是包括东盟地区论坛参与国国民在内的不同国籍平民人质的死亡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哀悼。因此,部长们谴责针对平民人质的野蛮杀戮和恐怖主义行为,并将这些行为视为国际社会严重关切的罪行。此外,他们表示决心防止再次发生劫持平民人质事件。
- 外长们确认,恐怖主义,无论其起源、动机或目标如何,都对所有人民和国家构成威胁,对确保地区内外和平、稳定、安全和经济繁荣的共同利益构成威胁。部长们重申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行为。部长们强调了避免将恐怖主义与任何特定宗教或种族群体等同的重要性。部长们一致认为,反恐运动的开展应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并符合国际法的原则,特别是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
- 部长们对 2004 年 2 月 23 日至 25 日在雅加达举行的伊斯兰学者国际会议的结果表示欢迎,其中谴责了任何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和任何种族的恐怖主义行为。他们指出,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学者强调,只有通过全面和平衡的措施,特别是通过正视恐怖主义的根源,包括贫困、不容忍和不公正,才能赢得反恐斗争。
- 外长们欢迎2004年1月在曼谷举行的第四届东盟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AMMTC)联合公报和第一届AMMTC+3联合公报。此外,外长们还赞赏在第一届AMMTC+3上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具体和可操作的措施。东盟与中国。部长们欢迎2003年在巴厘岛举行的第二届东盟-印度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印度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联合声明》。部长们还欢迎在10+1会议上签署了《东盟-澳大利亚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联合声明》 2004 年 7 月 1 日在雅加达。
- 部长们回顾了 2002 年 2 月和 2003 年 4 月在巴厘岛举行的关于人口走私、贩卖人口和相关跨国犯罪的巴厘岛区域部长级会议商定的目标,欢迎 2004 年 6 月在巴厘岛举行的巴厘岛进程高级官员会议的结果布里斯班。部长们指出,巴厘进程正在继续开展实际活动,以打击人口走私和贩运。
- 部长们欢迎 2004 年 2 月 4 日至 5 日在巴厘岛召开的反恐怖主义问题巴厘岛区域部长级会议(BRMM-CT),该会议由印度尼西亚和澳大利亚共同主办,作为落实各国坚定政治承诺的手段将亚太地区反恐合作化为实际行动。部长们进一步鼓励与会者积极参与作为巴厘会议后续行动设立的两个特设工作组。
- 部长们欢迎雅加达执法合作中心(JCLEC)于 2004 年 7 月 3 日在三宝垄正式开放,以建设打击跨国犯罪所需的区域执法行动能力,重点是打击恐怖主义,并表示有兴趣在适当的国家机构中利用中心将提供的资源来提供业务支持。部长们还鼓励ARF国家为JCLEC的工作做出贡献。部长们表示支持该中心形成互补的工作关系,包括与曼谷国际执法学院(ILEA)和东南亚区域反恐中心等其他相关区域机构在参与反恐官员培训方面的合作。反恐怖主义 (SEARCCT) 在吉隆坡。
- 部长们对 2004 年 3 月 30 日至 31 日在马尼拉举行的第二次反恐和跨国犯罪闭会期间会议 (ISM on CTTC) 的成果感到高兴。他们对菲律宾和俄罗斯作为合作伙伴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赏-那次会议的主席。联合主席的报告作为 附件 B出现。
- 外长们根据ISM关于CTTC的建议,通过了ARF关于加强运输安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该声明以 附件 C形式出现,表达了 ARF 参与者采取具体合作措施保护其交通工具免受恐怖威胁的决心。
- 注意到 ISM 在 CTTC 上所做的重要工作,部长们同意将其任务期限再延长一年,同时保持目前的形式。部长们欢迎加拿大和泰国提议于 2005 年在泰国共同主持下一届关于 CTTC 的 ISM。
- 部长们重申全面解决不扩散和裁军问题的重要性。部长们强调与会者之间密切合作以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的重要性。部长们还强调需要加强技术合作,以提高各国的能力,并加强国家法律措施,根据国际法全面解决不扩散问题。部长们通过了附件 D中出现的 ARF 防扩散声明 。
-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部长同意为200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取得圆满成功作出进一步努力。他们强调了促进不扩散和裁军协定普遍化的重要性。部长们呼吁维持现有的核试验暂停。部长们还重申他们支持在该地区各国自由达成的安排基础上建立国际公认的无核武器区的概念,并强调这些地区对加强全球和地区和平与安全的贡献. 他们重申了核武器国家早日加入 SEAN WFZ 条约议定书的重要性。
- 部长们注意到该地区所有国家采取强有力措施消除向非国家行为者非法贩运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重要性。
- 部长们注意到太平洋岛屿论坛派往所罗门群岛的区域援助团迄今取得的成功,代表了太平洋问题的太平洋解决方案。
当前闭会年的活动(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
- 部长们对当前闭会年(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第一轨道和第二轨道活动的成功表示满意。他们特别注意到由中国和缅甸于 2003 年 11 月 20 日至 22 日在中国北京和 11 月 11 日至2004 年 4 月 13 日。部长们赞扬 ISG 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为推进 ARF 进程所做的工作。他们注意到作为附件 E出现的联合主席的总结报告 ,并批准了其中的建议。
部长们注意到在 2003/2004 闭会期间完成的下列活动:
- 第七届 ARF 国防学院/机构负责人会议,2003 年 10 月 15 日至 17 日在新德里举行。
- 2004 年 2 月 11 日至 12 日在文莱达鲁萨兰国举办的“军民关系与法治”讲习班。
- ARF 预防性外交研讨会,东京,2004 年 3 月 16-17 日。
下一个闭会年的工作计划
- 部长们同意 ISG 的 CBM 继续其工作,并欢迎柬埔寨和欧盟提出在下一个闭会年共同主持 ISG 的 CBM。部长们还指出,下一届关于建立信任措施的 ISG 将于 2004 年 10 月 26 日至 27 日在金边举行,而关于 CBM 的 ISG 第二次会议将于 2005 年 3 月在柏林举行。
- 部长们重申了在 SOM 注意到新活动之前应首先在 ISG 级别讨论拟议活动的程序。在这方面,部长们批准了下一个休会年(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的工作计划,如附件 F中所列的拟议 CBM 活动所示。
ARF进程的未来方向
36、外长们对落实东盟地区论坛进程盘点九项建议方面取得的进一步进展表示满意,并强调落实所有剩余建议的重要性。
37、外长们强调了迄今为止通过的预防性外交概念和原则对于指导ARF预防性外交行动和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出一些概念已经转化为行动。在这方面,他们对 2004 年 3 月在东京召开的预防性外交研讨会表示赞赏,该研讨会探讨并阐述了进一步推动 ARF 进程的各种想法。同样,部长们还注意到加拿大和日本分别分发的关于ARF演变的概念文件。部长们要求 ISG on CBMs 继续努力讨论效绩数据。就此,外长们强调,目前打击恐怖主义的工作是东盟地区论坛发挥预防作用的一个里程碑。
- 部长们同意进一步合作并支持ARF主席履行关于加强ARF主席作用的文件中概述的任务,特别是指派东盟秘书处协助ARF主席促进ARF主席的工作。东盟地区论坛。在这方面,部长们受到鼓励并支持在东盟秘书处内设立一个 ARF 单位,该单位将定期更新 CBM 的 ARF 登记册,并作为 ARF 文件的存储库。
- 部长们强调需要继续加强与其他区域和国际安全组织的联系以及第一轨道和第二轨道之间的联系。
- 部长们指出,ARF 年度安全展望(ASO)的持续发布对提高透明度以及在 ARF 参与者之间建立信任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这方面,部长们对未经 ARF 主席编辑的 ASO 第五卷表示欢迎。他们还鼓励继续为 ASO 的下一卷提交意见。
- 部长们赞赏更新的专家名人名册(EEP)的发布。在这方面,部长们同意通过ARF EEPs 运作指南,见 附件 G。部长们对大韩民国与 ARF 国家密切合作以最终确定指南表示赞赏。
- 外长们欢迎国防部官员在ARF进程中所做的贡献,并赞同中国关于ARF安全政策会议(ASPC)的提议,见附件 H。部长们欢迎中国提出在 2004 年底前主办第一届 ASPC,并同意印度尼西亚担任这次会议的主席。部长们强调了 ASPC 应与年度 ARF 高官会背靠背召开的原则,因此随后的 ASPC 将由 ARF 主席国主办和主持。因此,第二届 ASPC 将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持下在万象举行。
- 部长们注意到东盟秘书处ARF小组编制的ARF决定和状态矩阵,同意矩阵应每年更新一次,以促进ARF机构记忆的建立。矩阵出现在 附件 I中。
- 外长们对有关ARF进程进展的公开对话表示满意,并承诺进一步推进ARF进程进入预防性外交阶段及以后,以适合各方的步伐,同时继续建立相互信任。它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