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联合新闻声明,新加坡,1998 年 8 月 1 日

第十六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第 16 届 AMEM)联合新闻声明,新加坡,1998 年 8 月 1 日

  1. 第十六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 (AMEM) 于 1998 年 8 月 1 日在新加坡举行,之前于 1998 年 7 月 29 日至 30 日举行了东盟能源高官会议 (SOME)。
  2. 第十六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由新加坡共和国副总理 HE BG (NS) Lee Hsien Loong 正式揭幕。
  3. HE Pengiran Indera Wijaya Pengiran Dr. Haji Ismail Bin Pengiran Haji Damit 出席了会议。文莱达鲁萨兰国发展部长;印度尼西亚矿业和能源部长 Kuntoro Mangkusubroto 博士阁下;Soulivong Daravong 先生阁下;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工业和手工业部部长;马来西亚能源、电信和邮政部副部长拿督陈光财阁下;他布里格。伦氏将军。缅甸能源部部长马里奥·调奇阁下,菲律宾能源部部长;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长李玉顺先生阁下;泰国总理府部长 Savit Bhotiwihok 博士阁下;越南工业部长 Dang Vu Chu 博士阁下;和东盟秘书长 Rodolfo C. Severino Jr. 先生阁下,以及他们各自的代表团。
  4. 会议由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长李玉顺先生阁下主持,泰国总理府部长萨维·博蒂威霍博士阁下担任副主席。
  5. 印度尼西亚矿业和能源部长向其他东盟能源部长介绍了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的相关活动。部长认为,欧佩克将继续追求石油市场的稳定,为其石油寻求公平合理的价格,并为石油行业的投资者提供公平的回报。

经济和金融危机对东盟能源部门的影响

  1. 外长们就当前经济和金融危机对该地区的影响交换了意见。他们承认目前的动荡抑制了整体能源需求。不过,他们一致认为,东盟不应忽视长期战略目标,在解决眼前问题的同时,必须继续在工作层面开展经济合作,保持战略项目的推进。
  2. 在这方面,部长们一致决定进一步加强能源领域的合作,作为东盟通过更密切的经济合作和一体化来应对经济和金融危机的整体努力的一部分。
  3. 特别是,他们对该地区在电力和天然气互联互通、联合勘探和生产等方面的长期相互合作机会的增加表示强烈信心,东盟成员国之间的以下合作项目就是例证:

    • 印度尼西亚(西纳土纳)——新加坡天然气销售协议;
    • 泰国-老挝电力互联协议;
    • 泰国-缅甸(Yadana)天然气管道;
    • 老挝-越南电力互联;
    • 泰国-马来西亚半岛电力互联项目升级改造;
    • 马来西亚 - 泰国天然气销售协议 - 协议的主要部分
    • 沙巴 - 文莱达鲁萨兰国 - 砂拉越电力互联
    • 沙巴-西加里曼丹(印度尼西亚)电力互联;
    • 泰缅Yetagun天然气出口项目;
    • Tasang 和 Nam Kok 水电项目(泰国和缅甸);
    • 泰国 - 缅甸电力采购协议和电力互联,以及
    • 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煤炭供应协议。
    • ASCOPE 活动
  4. 部长们指出,东盟石油理事会(ASCOPE)已被证明是东盟地区石油行业区域发展、合作与协作的有效工具。部长们注意到 ASCOPE 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取得的实质性进展。

将东盟能源愿景 2020 付诸行动:河内行动计划

  1. 部长们批准了一个概念规划框架,以纳入正在制定的河内行动计划,该计划将于 1998 年 12 月在河内举行的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由东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通过。这个规划框架建立在关于东盟能源合作中期行动纲领(1995-1999)的积极发展提供了广泛的政策和实施举措,以争取早日实现涵盖东盟电网和跨东盟天然气的跨东盟能源网络管道项目等。
  2. 部长们同意召开特别专家组会议,为河内行动计划所涵盖的拟议能源合作领域制定相关政策框架和实施模式。
  3. 部长们欢迎东盟电网扩大到 10 个电力互连项目,其中包括泰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越南-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互连。随着这一扩展,部长们认为,东盟电网实施的综合协调规划政策方法将为加强区域内电力贸易、开发商业机会、促进联合或跨境投资铺平道路在东盟成员国的能源项目中。
  4. 部长们高兴地注意到为东盟电网互联制定总体规划的提议,因为这是推进东盟电力互联愿景的及时举措。

东盟中期能源合作行动纲领(1995-1999)的执行进展情况

  1. 在审议东盟中期能源合作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时,部长们除其他外,批准了以下内容煤炭 (CSN-AF-C)、能源效率和节能 (EE&C-SSN) 以及现代和可再生能源 (NRSE-SSN) 三个子行业网络加强实施活动的措施:

    • 煤炭、能源效率和保护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部门网络的工作计划/行动计划;和
    • 将煤炭分行业网络转变为独立的东盟煤炭论坛。
  2. 部长们鼓励私营部门更多地参与东盟能源合作网络能源效率和节能分部门未来会议。

1998 年东盟能源效率和节约年的实施进展

  1. 根据 1997 年 7 月在菲律宾马卡蒂市举行的第 15 届 AMEM 会议做出的宣布 1998 年为东盟能源效率和节约年的部长级决定,部长们注意到采取的国家举措由成员国。部长们呼吁所有成员国的所有相关机构继续开展能效和节能计划和活动。

东盟能源中心 (ACE) 建立和运作的筹备活动

  1. 部长们注意到东盟所有外长都签署了关于建立东盟能源中心(ACE)的协议,成员国已经向东盟能源捐赠基金汇出捐款。
  2. 部长们对为 1999 年 1 月 1 日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的东盟能源中心的最终运作所做的准备工作表示满意。 第 17 届 AMEM 19. 第 17 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AMEM)将于 2017 年在泰国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