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东盟经济部长能源合作会议联合新闻稿,泰国曼谷,1985 年 4 月 25 日至 26 日

第五届东盟经济部长能源合作会议联合新闻稿(5th AEMEC),泰国曼谷,1985 年 4 月 25 日至 26 日

  1. 第五次东盟能源合作经济部长会议于1985年4月25日至26日在曼谷举行。印度尼西亚矿业和能源部长Subroto博士阁下;马来西亚能源、电信和邮政部长拿督里奥莫吉阿纳克伊洛克阁下;菲律宾能源部长 Geronimo Z. Velasco 先生阁下;新加坡贸工部政务部长兼国防部长李显龙准将阁下;泰国科学、技术和能源部部长 Damrong Lathapipat 先生阁下及其各自的代表团。
  2. 东盟秘书处秘书长潘万南先生阁下也出席了会议。
  3. 会议之前于 1985 年 4 月 22 日至 23 日举行了东盟能源合作高级官员筹备会议。
  4. 东盟石油理事会 (ASCOPE) 主席代表 Tongchat Hongladaromp 博士向东盟报告关于 ASCOPE 活动亮点的会议。
  5. 会议讨论了全球能源形势,特别是石油供需形势,一致认为包括东盟成员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应及时加强努力,确保供应过剩时期的能源安全。以及未来可能的石油短缺。
  6. 鉴于上述情况,会议指示能源合作高级官员在六个月内召开会议以最终确定草案。东盟石油安全协定,如果可能的话,还有东盟能源合作协定草案。
  7. 部长们同样强烈重申致力于加强成员国之间在能源领域的合作。会议同意,为保持连续性和协调性,泰国将担任东盟能源合作高官临时技术秘书处,直至下届东盟能源合作经济部长会议。
  8. 部长们确认建立东盟能源合作委员会的必要性,
  9. 会议还讨论了能源领域的各项合作活动,包括:
  • 煤炭合作
  • 电力公司之间的合作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作
  1. 会议通过了“煤炭资源开发、物流与利用联合培训”项目。
  2. 会议同意下一届东盟能源合作经济部长会议于 1986 年 5 月 1-2 日在印度尼西亚举行。
  3. 文莱达鲁萨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新加坡代表团对感谢泰国政府和人民对他们的热情款待和为会议所做的周到安排。
  4. 会议本着东盟传统的团结和亲切精神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