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卡尔斯鲁厄,1994 年 9 月 22 日至 23 日

  1. 1994年9月22日至23日,第11次欧盟和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外长会议在卡尔斯鲁厄举行,由德国和新加坡共同主持。部长们就一系列政治、安全、经济和其他问题进行了全面和建设性的意见交换。会议在相互信任和理解的气氛中举行。
  2. 部长们回顾了自 1992 年 10 月 29 日至 30 日在马尼拉举行的上次会议以来欧盟东盟关系的重大发展,欢迎 1994 年 1 月 21 日至 22 日在达沃举行的第 11 届联合合作委员会(JCC)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决定联合商会设立贸易、科技、经贸合作、禁毒、林业等五个分委会,为务实合作活动提供指导意见,增进相互了解。
  3. 部长们对双边关系取得实质性进展表示满意,一致认为欧盟与东盟的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多元化。他们欢迎委员会就面向亚洲,特别是东盟的新战略向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通报的内容。对此,部长们一致认为,东盟应继续作为欧盟与亚洲地区对话的基石。部长们强调。这两个区域组织由于其成功的整合努力,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力有所增加,并在日益相互依存的世界中为福利以及维护安全与稳定做出了贡献,这一事实的重要性。
  4. 部长们表示,他们承诺重振并加强他们在和平与安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贸易与投资、人类等问题上的长期对话与合作。权利,建立在伙伴关系、共同责任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

东盟和欧盟的发展

  1. 部长们对 1993 年欧洲内部市场的完成和批准建立欧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表示欢迎。部长们还欢迎欧盟在 1995 年 1 月 1 日之前扩大到可能的 16 个成员国。部长们表示希望这些发展将保持并进一步扩大两个地区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流动,并加强欧盟与东盟的经济合作。
  2. 部长们还欢迎在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方面取得的进展。欧盟部长们再次提出提供援助以促进实现 AFTA。
  3. 部长们表示支持共同努力巩固、扩大和继续开放市场,以此进一步扩大两个地区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流动。

欧盟-东盟关系

贸易

  1. 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1993 年欧盟与东盟的贸易额超过 490 亿欧洲货币单位,几乎是 1980 年贸易额的四倍,那一年欧盟与东盟签署了合作协定。在这方面,部长们注意到欧盟和东盟之间正在进行的对话在增加双向贸易和投资方面的价值,并认识到欧盟在这一领域的援助促进了东盟的出口增长和多样化。他们同意继续这种合作,特别是通过鼓励私营部门的相互投资。
  2. 部长们重申致力于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以维持世界经济增长。在这方面,部长们欢迎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认为这是欧盟-东盟贸易关系和谐双向发展的重要一步。部长们一致认为,欧盟和东盟将继续改善市场准入,以保持双向贸易的增长。就此,外长们表示支持世界贸易组织(WTO)在1995年1月1日的目标日期之前早日建立和运作,并支持按照商定的规则落实乌拉圭回合的结果。部长们欢迎马拉喀什部长级会议的决定、讨论和审议。
  3. 部长们认识到普惠制(GSP)促进了东盟对欧盟出口的增长。东盟对欧盟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享受普惠制下的关税优惠。部长们指出,欧盟计划在未来十年修订和更新普惠制。在此背景下,部长们认识到累积原产地规则(CRO)条款有助于东盟的区域一体化,并将进一步帮助东盟实现其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东盟部长们强调了他们对委员会关于审查普惠制的提案中的“社会激励”等某些内容的担忧。东盟部长们要求拟议的方案应考虑到东盟国家工业平稳发展的需要和多边原则。欧盟部长们在强调拟议计划的发展方面时注意到了这些言论。

经济合作

  1. 外长们一致认为,在欧盟-东盟关系中应高度重视互利经济合作。因此,部长们表示有必要进一步关注经济合作的三个主要领域:

(a) 提高科学技术潜力(例如建立区域技术中心网络);

(b) 对贸易和投资扶持活动的援助(例如欧洲商业信息中心作为对现有双边机构的补充);

(c) 促进企业对企业的合作(例如欧洲共同体投资伙伴)。

  1. 部长们同意进一步努力确保私营部门充分参与欧盟-东盟经济合作。部长们特别欢迎 1994 年 9 月 23 日至 24 日在斯图加特举行的第一届欧盟-东盟商业会议,这是为促进两个地区的私营企业、商业协会和工商会之间的合作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2. 部长们注意到为在 1994 年底前完成在东盟各国首都建立欧洲商业信息中心网络所做的努力。这些中心将为商人提供有关欧洲和东盟市场状况的宝贵信息。
  3. 部长们欢迎欧盟决定向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提供欧洲投资银行(EIB)的信贷便利。在这方面,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的第一个欧洲投资银行信贷业务,金额为 4000 万欧洲货币单位。东盟部长们要求欧盟考虑增加欧洲投资银行对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的信贷便利,并将这些信贷便利延长至 1996 年 2 月到期之后。
  4. 部长们强调需要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协定》(TRIPS)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部长们一致认为,欧盟和东盟将继续通过适当渠道就此问题开展合作。

发展合作

  1. 部长们讨论了欧盟-东盟发展合作,特别是双方承诺优先解决减贫、人力资源开发、健康和计划生育、妇女的作用、尊重人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考虑到个别东盟国家的需求。
  2. 外长们满意地回顾了欧盟和东盟国家在东南亚欠发达国家发展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果。他们进一步认识到欧盟和东盟有兴趣共同努力促进这些国家的发展,包括减轻这些国家的贫困,以“促进他们充分参与东南亚的经济增长”。部长们表示支持发展合作领域的其他区域倡议,例如印度支那综合发展论坛。

其他优先合作领域

  1. 除上述优先事项外,部长们还特别注意到以下几点:

    • 人力资源开发

部长们欢迎东盟-欧盟管理中心于 1994 年 5 月 11 日在文莱斯里巴加湾市成立,并欢迎欧盟东盟奖学金计划的成功实施。同样,部长们强调他们支持促进大学间合作。

  • 环境

部长们欢迎宣布 1995 年为“东盟环境年”,并期待早日决定建立欧盟-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卓越中心。部长们还同意在 1995 年初在新加坡举行的专家级研讨会上继续讨论环境合作问题,并审查了建立环境小组委员会的问题。部长们敦促尽早履行在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上做出的承诺。

  • 科学和技术

部长们欢迎长期的启动。旨在促进联合研究项目、技术转让、人力资源开发和特定领域合作的计划。

  • 能源合作

部长们欢迎最近批准一项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转让的综合计划(生物质热电联产——“COGEN”第二阶段)以及东盟财政支持作为对口资助东盟-欧盟能源管理培训与研究中心(AEEMTRC 二期)。

  • 药物

部长们强调必须提高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性,以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非法贩运、此类活动的金融收益洗钱和前体化学品贸易的转移,以及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吸毒。部长们确认,他们决心在 1988 年联合国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合国全球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在这些领域密切合作。双方特别强调,将积极尽早结束毒品前体管制谈判。

欧盟-东盟合作的未来方向

  1. 部长们一致认为,加强欧盟-东盟合作是欧洲与亚太地区关系的核心要素。部长们表示决心实施这项合作,以实现两个地区的互惠互利。

20.当存在分歧时,部长们重申,欧盟和东盟之间的对话与合作精神应继续并占主导地位,以便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以和平和谈判的方式解决分歧。

  1. 部长们就两个地区未来的合作方向广泛而富有成果地交换了意见,并同意优先考虑以下方面:

    • 维护以乌拉圭回合结果为基础的开放、公平和透明的世界贸易体系。
    • 促进商业部门合作。
    • 扶贫与教育。
    • 保护城市和自然环境。
    • 与毒品和艾滋病毒/艾滋病作斗争。
    • 改善欧盟在东盟的形象和东盟在欧盟的形象。
    • 促进文化合作。与媒体交流合作
  2. 部长们同意成立一个来自两个地区的临时和非正式知名人士小组,以进一步加强东盟与欧盟的关系。

政治和安全问题

  1. 部长们同意加强欧盟与东盟在解决全球问题上的伙伴关系。

部长们欢迎欧盟与东盟加强政治和安全合作与对话。欧盟部长们祝贺东盟于 1994 年 7 月 25 日在曼谷成功召开了东盟地区论坛第一次会议,作为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合作的协商论坛。他们特别欢迎欧盟作为东盟对话伙伴加入该论坛。部长们注意到关于每年重新召开 ARF 会议的谅解,下次会议将于 1995 年在文莱达鲁萨兰国举行。部长们一致认为,应促进两个地区战略研究所和国际研究所之间的合作。

  1. 部长们表示将继续致力于促进裁军进程和全球不扩散制度。他们强调了《不扩散条约》的重要性。外长们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所有签署国尽快批准该文件,强调《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重要性,支持裁军谈判会议就全面禁试条约(CTBT)进行谈判。外长们一致认为,必须进一步提高联合国预防性外交、建立和平、维持和平和冲突后建设和平的能力,包括加强联合国在确保欧洲、亚太和其他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的作用世界的。
  2. 部长们强调,他们共同致力于在《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基础上促进和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他们表示大力支持成功实施《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3. 部长们强调他们致力于加强“联合国框架内的国际合作”。他们注意到 9 月 19 日在开罗举行的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圆满结束 94 部长们表示决心为 1995 年 3 月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做出贡献,并建议参加首脑会议政治水平高。他们欢迎将于 1995 年 9 月在北京召开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 区域问题
  4. 中东欧和前苏联

部长们回顾了中东欧和前苏联的政治和经济改革进程。他们注意到这一领域取得的令人鼓舞的进展。欧盟部长们解释了欧盟的和解战略,以及中东欧国家为未来加入欧盟而签署的欧洲协议的逐步准备。他们注意到区域合作的积极进展,包括波罗的海区域合作和巴伦支海区域合作。部长们指出,中东欧和前苏联为经济合作提供了新的机会。欧盟部长们特别邀请东盟国家进一步参与这些国家的经济活动。

  1. 前南斯拉夫局势

部长们对波斯尼亚塞族人继续顽固不化表示遗憾,并对因他们拒绝联络小组的和平计划而造成的严重局势表示关切。外长们欢迎波黑政府接受和平计划,欢迎米洛舍维奇总统决定关闭波黑边界并接受国际监督。这。部长们重申,波黑共和国的独立、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得受到损害。

外长们强烈谴责波黑塞族部队在其控制的波黑共和国境内持续进行的“种族清洗”活动。部长们要求波斯尼亚-塞族军队立即停止他们的“种族清洗”运动。他们强调,这种“种族清洗”的做法明显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对和平努力构成严重威胁。

部长们呼吁国际社会在商定和平计划后,为波黑的恢复和重建调动一切必要资源。

  1. 亚太

欧盟部长们欢迎越南成为东盟正式成员。部长们饶有兴趣地注意到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以及欧盟对与亚太经合组织进行对话的兴趣。部长们进一步指出,拟议中的东亚经济核心小组(EAEC)将成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的论坛。

  1. 综合行动计划

部长们欢迎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日内瓦举行的印度支那难民问题国际会议第五届指导委员会的声明, 1995.

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欧盟努力使来自第一庇护国的印度支那难民重新融入社会的结果。

  1. 朝鲜半岛局势

部长们欢迎美国和朝鲜于 1994 年 8 月 12 日在日内瓦达成的一致声明,并表示希望 成功继续美朝对话并在不久的将来恢复朝韩会谈。外长们对朝鲜半岛悬而未决的核问题深表关切,希望在充分遵守国际义务和朝鲜半岛无核化联合声明的基础上尽快找到解决核问题的办法。外长们表示全力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的工作,并敦促有关各方立即全面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协定。

  1. 南中国海

外长们欢迎东盟关于南海问题的宣言,呼吁通过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双方指出,有关国家举行双边会谈,以及印尼举办的“管控南海潜在冲突系列研讨会”的多边讨论,为稳定南海局势作出了积极贡献。

  1. 柬埔寨

部长们重申他们对柬埔寨王国政府的支持,但关切地注意到柬埔寨尚未完全实现和平与稳定。他们重申愿意协助王国政府努力团结和重建国家,并为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他们呼吁有关各方以和平和民主的方式解决分歧,以此作为本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复苏的先决条件。

  1. 缅甸

部长们注意到缅甸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发展。他们表示希望东盟的建设性接触政策和欧盟参与关键对话的意愿最终将有助于在所有领域实现更可持续的改进。

  1. 结论

最后,部长们决定:

  • 进一步加强欧盟与东盟现有合作协议框架内的合作,以实现互惠互利。
  • 通过双方商定的磋商和对话机制,加强就共同感兴趣的所有领域和对两个地区都重要的优先事项进行的密切对话。
  • 在部长级和高级官员级开展对话;应东盟邀请,部长们将于两年后在双方商定的日期在新加坡再次举行会议;第 12 届东盟-欧盟联合合作委员会 (JCC) 应欧盟邀请将于 1995 年举行会议,首届东盟-欧盟高级官员会议 (SOM) 将于 1995 年由新加坡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