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声明 第十届东盟-EC 部长级会议 1992 年 10 月 29 日至 30 日,马尼拉

1992 年 10 月 29 日至 30 日在马尼拉举行了第十次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和欧洲共同体(欧共体)外长会议,由菲律宾和英国共同主持。部长们就一些政治和经济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有益的意见交流。

部长们回顾了自 1991 年 5 月 30 日至 31 日在卢森堡举行的上次会议以来东盟-EC 关系的发展。他们对关系的进展表示满意,并一致认为有必要巩固、深化和多样化东盟-EC 合作使其能够跟上全球变化的步伐,并确保在日益相互依存的世界中建立持久和互利的关系。

东盟和共同体的发展

部长们就自上次卢森堡部长级会议以来东盟和共同体的发展广泛交换了意见。他们注意到东盟成员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它们之间不断加强的合作。

部长们注意到在批准在马斯特里赫特商定的建立欧洲联盟的条约方面取得的进展、为完成单一市场而采取的步骤以及扩大共同体的前景。东盟部长们表示希望这些事态发展将加强东盟与欧盟委员会的合作。部长们欢迎欧洲议会与东盟议会间组织之间建立的联系。

东盟-EC 关系

部长们注意到,自1980年签署东盟-欧共体合作协议以来,经贸、发展合作取得重大进展。两个集团都向外看,与关贸总协定保持一致并支持贸易自由化进程——欧共体转向单一市场,东盟转向自由贸易区,部长们同意继续加快加强东盟-欧共体关系的共同努力。

部长们强调他们重视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的决定,特别是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决定,这将有助于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并将进一步扩大两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流动地区。在这方面,他们欢迎欧洲共同体提出分享其在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经验并提供技术援助以加强东盟秘书处的机构能力。

外长们讨论了东盟方面在第九届东盟-欧共体部长级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合作的四点,并对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

(i) 通过更好地利用东盟-欧共体贸易专家会议 (TEM) 来改善贸易问题的磋商,该会议将应任何一方的要求举行会议。

(ii) 欧洲共同体最近强调了与第三国进行工业合作的重要性。

(iii) 欧共体部长理事会同意在个案基础上将欧洲投资银行的业务扩展到与欧共体达成合作协议的国家的共同感兴趣的项目。最初,三年期间每年将提供 2.5 亿欧元。

(iv) 东盟机构有可能逐个项目地参与 EC 框架计划 III 的某些研发领域。

部长们欢迎第十届东盟-EC 联合合作委员会就未来合作的优先事项和措施做出的决定,包括扩大东盟-EC 双边贸易和投资,以及成立各种专门的 JCC 小组委员会以提出合适的方案优先部门。

当存在分歧时,部长们认为应该根据欧共体与东盟之间存在的对话与合作精神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以和平和谈判的方式解决分歧。

贸易和商业合作

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EC 贸易自第九次会议以来显着增长。东盟对欧洲共同体的出口增长继续快于其对任何其他市场的出口,而欧共体现在是其制成品的第二大市场。欧共体对东盟的出口增长速度高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地区。双边贸易现已超过500亿美元。

注意到第十届东盟-欧共体联合合作委员会的决定,部长们同意:

(i) 双方将继续改善其市场准入,以保持双向贸易的高增长率。

(ii) 双方将继续改善接入并加强连接两个地区经营者的快速信息网络,例如,通过在东盟建立商业信息中心和欧洲商会网络。

(iii) 欧共体将提供有关单一欧洲市场的更系统的信息,以协助东盟适应由此产生的变化和市场机遇。

部长们一致认为,欧共体普惠制计划是使东盟对欧共体出口多样化和增加的重要机制;五个东盟成员国是该计划的前十二个用户之一。部长们指出,欧共体设想从 1994 年开始实施新的普惠制计划,东盟和欧共体之间将有机会进行进一步讨论。

部长们注意到贸易促进计划在增加双向贸易方面的价值,并认识到欧共体在这一领域的援助有助于东盟出口多元化,并同意将继续提供此类援助。

产业投资合作

部长们一致认为,工业和投资合作应在东盟-欧共体关系中得到高度重视,并强调由于欧共体未能跟上 1988 年后东盟投资热潮的步伐,这一点变得更加紧迫。因此,必须促进欧洲对东盟的直接投资,增加欧洲工业在该地区的存在,同时考虑工业互补性,并加速技术转让。他们同意将为此目的制定计划。

部长们重申了私营部门参与东盟-欧盟工业和投资合作的重要性。他们同意鼓励他们的私营部门参与各种东盟工业项目和欧共体投资伙伴(ECIP)计划,以实现更多的东盟-欧共体合资项目。在这方面,部长们还同意,应向各自的私营部门广泛传播有关这两个地区的商业机会、新政策指令、规则和条例的信息。

部长们欢迎延长 ECIP 计划,该计划自 1989 年开始以来已为 EC 和东盟公司之间的 100 多家潜在合资企业提供资金,并将每个 ECIP 项目的资源增加到 100 万欧元,

部长们还同意需要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包括保护投资和知识产权。这将有助于促进技术转让、鼓励对内投资和发展贸易。部长们赞扬了 750 万欧元的 ASEAN-EC 专利和商标计划。

经济与发展合作

部长们就指导其经济和发展合作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优先事项交换了富有成果的意见。

部长们认为东盟-欧共体联合合作委员会最近做出的改进区域项目和计划标准的决定具有建设性。

他们指出,发展合作将针对与个别东盟成员国开展的扶贫计划。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合作

部长们重申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对今世后代的重要性。他们重申,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相辅相成、相互关联。

在这方面,部长们欢迎欧共体为环境保护拨出的特殊资源,包括热带森林的保护和可持续管理。部长们强调迫切需要制定林业合作行动计划。

部长们注意到启动了多项保护城市和工业环境的计划。部长们赞扬即将成立的欧共体-新加坡区域环境技术研究所。

部长们一致认为,东盟地区目前在保障质量、环境、制定长期计划以及有效利用欧盟-东盟环境保护双边资金方面的需求,应在相关东盟地区寻求解决。 -EC 论坛。

其他优先合作领域

除了上述优先事项外,部长们还特别指出:

(i) 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联合培训活动已经在进行中,重点是提高技能。他们还欢迎在文莱达鲁萨兰国设立东盟-欧共体管理中心。

(ii) 在科学技术方面,部长们重申了东盟-欧共体在该领域合作的重要性。他们欢迎欧共体为加强东盟在这一领域的机构能力所做的合作努力,以及欧共体发展中国家生命科学和技术计划下联合科学研究的迅速增加,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并强调需要开展计划促进能够在特定东盟工业部门进行商业应用的技术转让。

(iii) 在能源合作方面,他们欢迎第十届东盟-欧共体联合合作委员会做出的促进能源合作的决定,以通过加强东盟成员国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加强能源技术来协助加强能源规划和管理能力国家,并为欧洲能源技术在东盟的更大存在创造有利条件。

(iv) 关于打击毒品,他们强调必须提高政策和措施的效率,以打击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供应和非法贩运、此类活动的金融收益洗钱以及贸易前体化学品的转移,以及预防和减少药物滥用的措施。

共同关心的政治、安全和经济问题

国际问题

外长们认为,冷战的结束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他们呼吁重新开展国际合作,以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多方面关切,例如消除贫困、减免债务、市场准入、技术转让和环境保护。

商品

部长们承认有必要加强两个地区之间的合作,以解决国际和双边及商品问题,特别是在开放世界贸易体系和为加工产品带来更好的市场准入以及为初级商品带来更好的价格方面。

在生态标签问题上,部长们敦促所有国家不要采取不符合关贸总协定和国际贸易协定等国际协定的行动。他们一致认为需要合作解决这个问题。

部长们注意到有关咖啡、可可和天然橡胶的新国际协定的谈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可能会导致这些商品的价格上涨以及价格稳定,他们还注意到国际热带木材协定重新谈判前夕同意,ITTA 为主要热带木材消费国和生产国之间的建设性对话提供了一个宝贵的论坛,并成功地制定了森林可持续管理的原则,并就 2000 年目标达成一致。

马六甲海峡

部长们承认马六甲海峡是用于国际航行的最繁忙的海峡之一。注意到近期海峡事件接二连三发生,一致认为,有关沿岸国、海洋国家和其他海峡使用国迫切需要调查事发原因,根据国际海事法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海峡安全。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

里约首脑会议的后续行动

部长们一致认为,里约首脑会议是在承认相互依存以及为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建立全​​球伙伴关系的必要性方面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他们承诺共同努力推进这一事业。

世界人权大会

部长们审查了将于 1993 年 6 月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的筹备进展情况。

他们同意有必要尽快完成会议议程,以便开始制定会议最终文件草案。双方都相信,只要各方做出积极的政治承诺,就可以商定议程,使所有代表团都能解决他们特别关心的相关问题。

部长们强调他们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共同承诺促进和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发展、民主和更大的社会正义,并同意继续对话与合作在这些问题上。

区域问题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The Ministers reviewed developments in the countries of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and noted in particular the difficulties facing the Central Asian states. The Ministers welcomed the processes of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forms in those countries.

Situation in Former Yugoslavia

部长们对前南斯拉夫的悲惨局势表示严重关切。他们谴责大规模侵犯人权和肆意无视国际人道主义法基本规则的行为。他们呼吁立即停止主要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发生的令人厌恶的“种族清洗”做法,让流离失所者返回家园,并拆除营地、监狱和其他拘留场所。部长们支持欧文勋爵和塞浦路斯万斯在日内瓦继续努力解决前南斯拉夫的问题,特别是在波斯尼亚实现政治解决,得到波斯尼亚穆斯林、克罗地亚人和塞尔维亚人的支持。

部长们呼吁全力支持联合国安理会第 770 号决议(1992 年),该决议涉及联合国保护部队(联保部队)在前南斯拉夫全境执行维持和平、保护和确保提供人道主义救济任务的有效性,第 780 号(1992 年)规定建立一个公正的专家委员会,协助联合国秘书长整理和分析前南斯拉夫战争罪行的证据。

亚太地区

欧共体部长们决心利用冷战结束的机会加强东南亚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欢迎越南和老挝加入东盟《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确保持久的地区和平和亚太地区稳定。

南中国海

欧共体部长们强调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与南海有关的所有主权和管辖权问题,而不是诉诸武力,批准了 1992 年 7 月在马尼拉发表的《东盟南海宣言》,并呼吁地区大国为此而努力。

部长们指出,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南海问题研讨会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所涉问题。双方希望有关各方适时举行进一步会谈,探讨在南海开展合作的可能性。

印度支那

部长们强调了他们对柬埔寨和平进程的承诺以及坚持如期执行计划的重要性,尽管在执行《巴黎协定》第二阶段时遇到困难,特别是进驻营地和复员以及联柬权力机构的自由进出。他们呼吁所有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理事会第 783 号决议所强调的义务,允许按时进行 1993 年 4 月/5 月制宪会议选举的登记。巴黎协定的最终实施。部长们注意到东盟和欧共体成员国对联柬权力机构行动做出的巨大贡献。

部长们重申,他们承认 SNC 主席西哈努克亲王的领导对于维护柬埔寨的和平与稳定以及该国的重建至关重要。

部长们欢迎柬埔寨流离失所者遣返计划迄今取得的成功,并鼓励难民专员办事处及时完成这一进程,以迎接 1993 年 4 月/5 月在柬埔寨举行的选举。

部长们欢迎越南最近的政治发展、走向市场经济的努力以及与东南亚其他国家更密切的经济关系。他们认识到早日实现越南与国际金融机构关系正常化的重要性。

综合行动计划

部长们审查了印度支那难民综合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他们对迄今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他们呼吁国际捐助界继续慷慨资助联合国难民署每年的 CPA 呼吁和越南非难民遣返和重返社会的各种方案,特别是 EC 发起的国际方案。部长们注意到 1989 年 6 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印度支那难民问题国际会议设想的三年时间框架,呼吁联合国难民署加快难民在第三国的重新安置,特别是长期滞留者。他们强调有必要尽快遣返该地区第一庇护国的数万名非难民,

考虑到双方在各种论坛上提出的各自立场,部长们表示希望缅甸政府在政治和经济改革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

结论

最后,部长们决定:

(i) 在 1980 年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加强合作,使双方受益;

(ii) 考虑到各自的经济状况,进一步促进东盟-欧共体双边贸易和投资;

(iii) 通过双方商定的磋商和对话机制,加强双方就共同关心的所有领域和对两个地区都重要的优先事项的密切对话;

(iv) 今后将在部长级和高级官员级进行对话;部长们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高级官员将在部长会议之间的间隔年举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