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次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联合主席在雅加达的声明

  1. 第十五次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于2005年3月10日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和欧盟(欧盟)外长、欧盟专员对外关系和东盟秘书长。会议由东盟国家协调国印度尼西亚和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共同主持。会议本着开放、相互信任和理解的传统精神举行,这是 30 多年对话与合作的必然结果。
  2. 部长们对受 2004 年 12 月 26 日地震和海啸灾害影响的国家政府和人民表示同情和声援。
  3. 部长们重申东盟-欧盟对话和关系作为亚欧战略伙伴关系基石的重要性。为此,部长们再次承诺加强东盟与欧盟之间长期和根深蒂固的对话,以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东盟与欧盟的合作,使东盟和欧盟及其各国人民互惠互利。

东盟-欧盟关系发展

  1. 部长们重申,东盟-欧盟关系建立在共同的历史文化、经济、科学和教育关系的基础上,并致力于促进两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2. 部长们回顾了自2003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第14届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以来东盟-欧盟合作取得的进展。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东盟-欧盟关系的全面发展,包括在政治和安全合作方面的积极发展、两地贸易和投资增长,以及各领域发展和技术合作的进展和成果。部长们承认所有先前商定的合作得到全面落实,特别是在区域一体化、可再生能源、高等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和知识产权领域。部长们还注意到商定的 EC-东盟 2005-2006 年合作计划,包括继续支持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统计合作以及欧盟-东盟伙伴关系的知名度。欧共体还将支持在东盟内部合法设立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ABC),以促进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合作。
  3. 外长们认为,2004年10月在河内举行的第五届亚欧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为亚欧合作特别是东盟-欧盟合作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4. 外长们讨论了国际恐怖主义的持续威胁,重申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行为。部长们重申致力于根据国际义务、《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一般准则打击恐怖主义,包括尊重人权和人道主义法。在这方面,部长们强调必须解决恐怖主义的根源,避免将恐怖主义与任何特定宗教、民族或国籍等同起来。部长们满意地注意到第14届东盟-欧盟合作打击恐怖主义联合宣言的进展和后续行动,并重申致力于加强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的合作。在这方面,部长们表示致力于支持区域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包括在东盟国家设立的中心,即泰国曼谷的国际执法学院(ILEA)、泰国的东南亚区域反恐中心(SEARCCT)。马来西亚吉隆坡和印度尼西亚三宝垄的雅加达执法合作中心 (JCLEC)。
  5. 部长们对2005年2月25日至26日在雅加达举行的第15届东盟-欧盟联合合作委员会的成果表示欢迎。部长们赞赏地注意到欧盟委员会关于“与东南亚建立新伙伴关系”的战略。他们特别注意到 TREATI 取得的进展,其目标是通过在我们不同的监管体系之间分享知识和经验,并在两个地区之间建立更大的透明度和理解,为未来的自由贸易协定奠定基础。部长们认识到有必要在与贸易无关的领域进行区域部门政策对话。鉴于此,部长们认可了 READI 原则。
  6. 部长们注意到 2004 年启动的三方合作,该合作将东盟各成员国和欧共体的发展援助结合起来,造福于 CLMV 国家。三边合作将使欧盟能够直接支持旨在弥合东盟内部发展差距的东盟一体化倡议(IAI)。
  7. 外长们责成东盟-欧盟高官会就共同关心和感兴趣的国际政治事务促进对话与交流,探讨促进欧盟-东盟建设性对话的方式方法。
  8. 欧盟注意到东盟在加强区域一体化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在这方面,欧盟重申支持缩小东盟的发展差距,特别是东盟欠发达成员国的发展差距。关于到2020年建立东盟共同体的《东盟第二协定宣言》、《东盟共同体三大支柱行动计划》和《万象行动计划》(VAP)确定了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的战略目标和重点。欧盟还注意到 GMS、ACMECS 和 BIMP-EAGA 等次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与东盟一体化进程的互补性。
  9. 部长们表示相信,这两个地区日益加强的政治和经济一体化将对加强欧洲与东南亚之间的联系做出积极贡献。部长们重申,他们决心根据各自的地区优先事项和需求,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东盟-欧盟基于共同利益的对话与合作。在此方面,东盟与欧盟可进一步加强对话与合作,以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进程。欧盟愿分享其在区域一体化方面的相关经验,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缩小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作出贡献。
  10. 部长们获悉了 2005 年 1 月 6 日在雅加达举行的关于地震和海啸后果的东盟领导人特别会议的后续行动,包括 2005 年 1 月 28 日至 29 日举行的关于海啸预警安排的区域合作部长级会议普吉岛和东盟在应对海啸影响方面的作用。他们欢迎根据国家优先事项并在相关联合国机构的协调下建立区域预警系统的倡议。部长们欢迎东盟发起的大会于 2005 年 1 月 19 日通过题为“印度洋海啸灾难后加强紧急救济、恢复、重建和预防”的第 59/279 号决议。他们欢迎在全球和区域层面为救灾和应急反应制定备用安排的努力。东盟还对欧共体和欧盟成员国对受灾东盟国家的承诺、支持和援助表示感谢。部长们强调了协调援助计划及其与国家重建战略保持一致的重要性,这对于有效使用援助至关重要。

国际问题

  1. 部长们讨论了中东局势,特别是关于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的局势。外长们对2005年1月9日巴勒斯坦总统选举的成功举行表示欢迎,希望这将为有关各方推动中东和平进程提供动力。部长们还对 2005 年 2 月 8 日沙姆沙伊赫首脑会议的成果表示欢迎,并支持落实该成果以加速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部长们表示希望国际社会将协助实现路线图以实现其既定宗旨和目标。部长们期待最终、公正和全面的解决方案,实现两个国家;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安全和公认的边界内和平共处,
  2. 部长们欢迎伊拉克于 2004 年 6 月全面重申主权,并对最近于 2005 年 1 月举行的大选结果感到鼓舞。部长们期待全面执行安全理事会第 1546(2004)号决议。部长们希望能够找到一个持久的解决办法,以便为伊拉克人民的福祉实现和平、安全、稳定和民族和解。部长们对伊拉克的持续局势表示关注,特别是持续的暴力事件导致平民受害和劫持人质。部长们谴责野蛮杀戮和恐怖主义行为,认为这些行为是国际社会严重关切的罪行。
  3. 外长们就朝鲜半岛局势发展交换了意见,认识到朝鲜半岛核问题对和平、稳定和国际安全,特别是亚太地区的影响。外长们注意到2004年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轮六方会谈的成果,支持有关各方致力于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朝鲜 2 月 10 日的声明引起了深切关注。外长们强调,有关各方应本着主权平等和国家间相互尊重的原则,通过对话和平解决问题。
  4. 外长们就缅甸局势坦诚交换意见。他们注意到缅甸所作的通报。他们指出,国民大会于 2005 年 2 月 17 日重新召开,对此他们表示强烈希望取得具体成果。他们强调该国所有政治和族裔群体都需要建设性地参与。部长们重申有必要尽早取消所有限制。部长们呼吁缅甸允许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进入,并继续与所有联合国机构进行有效合作。部长们讨论了促进缅甸积极发展的方式,并同意继续就此问题进行对话。
  5. 部长们就世贸组织所体现的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性交换了意见,并欢迎 2004 年 8 月 1 日达成的框架协议,以推动多哈发展议程取得进展。他们呼吁在 DDA 涵盖的所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包括农业、非农业市场准入 (NAMA)、发展问题、贸易便利化和服务业。部长们还强调了多边贸易体制中发展层面的重要性,并强调需要在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中取得平衡和有意义的结果。部长们回顾有必要审查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以加强它们并使它们更加准确、有效和可操作。2005 年 12 月在香港举行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的目标应该是使这一回合圆满成功并迅速结束。部长们重申支持越南和老挝尽快加入,并敦促向这些国家提供适当援助以促进它们的加入。
  6. 外长们注意到,2005 年 9 月的联大高级别全体会议将全面审查千年发展目标(MDGs)的实施进展以及联合国会议的成果和承诺。经济、社会和相关领域的首脑会议。在这方面,部长们强调需要将承诺转化为行动,包括在政府、国际组织和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之间建立真正的全球和区域伙伴关系。部长们一致认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需要采取综合办法,除其他外,其中包括履行近年来举行的主要国际会议通过的承诺,即 2002 年 3 月的《蒙特雷共识》,
  7. 外长们欢迎《京都议定书》生效,强调各方应采取具体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减少全球排放。为此,东盟和欧盟国家将在双边、区域和多边层面加强合作,促进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次会议

  1. 部长们同意于 2007 年在欧洲举行第 16 次东盟-欧盟部长级会议。他们责成东盟-欧盟高官制定必要的实际安排,以进一步加强和振兴东盟-欧盟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