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巴基斯坦合作打击恐怖主义联合声明,2005 年 7 月 29 日,万象
我们,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统称“与会者”);
认识 到恐怖主义对整个世界,特别是东盟和巴基斯坦的和平、安全和经济繁荣构成严重威胁;
铭记 2001 年《东盟联合行动反恐宣言》,其中除其他外,承诺加强双边、区域和国际各级的合作;
重申 他们决心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并考虑到联合国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所有相关决议或宣言,防止、制止、打击和消除一切形式和表现的国际恐怖主义,并申明联合国应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承认 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
拒绝 任何将恐怖主义与任何宗教、种族或国籍联系起来的企图;
承认 东盟成员国及其合作伙伴在反恐斗争中取得的成就,以及东盟地区论坛(ARF)继续致力于加强区域反恐合作;
认识 到恐怖主义的跨界性质要求国际社会作出反应,打击恐怖主义需要国际社会根据我们各自的国内法采取包括政治、经济、外交、军事和法律手段在内的综合方法,并适当考虑根本原因恐怖主义而不承认这些是恐怖主义和/或犯罪活动的理由;
受到东盟成员国与巴基斯坦在安全、情报和执法事务上的强有力合作的鼓舞;
希望 加强和扩大东盟和巴基斯坦有关机构之间的这种合作,以打击国际恐怖主义;
声明如下:
目标:
一、与会各方重申建立合作框架以通过信息交流、情报共享和能力建设预防、制止、瓦解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重要性。
合作范围及领域:
二、与会各方强调承诺根据各自国内法和具体情况,在以下任何或所有领域寻求实施本宣言中规定的原则:
- 加强执法和安全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加强反恐措施;
- 继续并改进关于反恐措施的情报和恐怖主义融资信息共享,包括制定更有效的政策以及法律、监管和行政反恐制度;
- 通过培训和教育加强能力建设;官员、分析员和现场操作员之间的磋商;研讨会、会议和其他共同努力;
- 继续探索与马来西亚东南亚区域反恐中心(SEARCCT)、泰国国际执法学院(ILEA)和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执法合作中心(JCLEC)的合作;
- 提供运输安全和边境和移民控制方面的协助,包括证件和身份欺诈,以有效阻止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材料、资金和人员的流动;
- 实施 ARF 关于边境安全合作反恐行动的声明、ARF 关于合作打击海盗和其他海上安全威胁的声明、ARF 关于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运输安全声明以及其他相关 ARF 声明中适当的措施;
- 遵守联合国关于恐怖主义的决议和宣言,特别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 1267、1269、1373、1455、1456 号决议,并在适用时考虑其他联合国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决议或宣言;
- 继续支持旨在减少贫困和社会经济差距和不公正的发展项目,并促进提高生活水平,特别是贫困群体和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
- 在相互的基础上探索更多的合作领域。
三、 呼吁与会者加入联合国所有 13 项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公约和议定书。
参与:
四、呼吁与会者为实施本宣言的目的指定一个联络点。
信息披露:
五、参与者期望任何参与者都不会在任何时候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分发与本声明有关的任何机密信息、文件或数据,除非提供信息的参与者书面同意。
执行:
六、敦促所有与会者真诚地促进本宣言所有方面的规定。
2005 年 7 月 29 日订于老挝万象,英文原件两份 。
对于东盟:
SOMSAVAT LENGSAVAD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副总理兼
外交部长第38届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
对于巴基斯坦:
KHURSHID M. KASURI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外交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