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HR 讨论基于权利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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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CHR 于 10 月 2 日至 3 日在缅甸仰光召开了关于东盟成员国环境影响评估 (EIA) 共性和推进协调和基于权利的方法的区域磋商。

此次磋商是 AICHR 缅甸之前在 2014 年、2015 年和 2017 年发起的关于人权、环境和气候变化的努力的延续。

在先前建议的基础上,今年的磋商旨在考虑采取进一步的具体步骤,以形成东盟成员国现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估程序和共同点的概要,以及东盟有效环境影响评估、跨界环境影响评估和战略环境评估的基于权利的框架.

在为期两天的磋商中,与会者讨论了东盟成员国现有的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估法律框架,并确定了共同点。他们还讨论了建立协调和基于权利的区域框架的前进方向,其中包括确定利益相关者、区域框架的可能内容以及时间框架等。

在开幕式上,缅甸大使 Hla Myint 的代表表示,“促进人权和环境可持续性密切相关,被认为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通过基于权利的环评框架,可以保护环境,实现持续和可持续发展。”

联合国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戴维·R·博伊德博士在其主题演讲视频中强调,环境影响评估是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确保实现环境保护的宝贵工具。为使其成为保护环境和人权的真正有效工具,EIA 过程应包括获取信息、公众参与和诉诸司法的有效补救措施。

博伊德博士进一步强调了东盟领导人对东盟环境可持续性宣言的承诺,该宣言强调需要共同努力,加强全球和区域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

磋商会汇集了东盟部门机构的参与者,包括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委员会、东盟成员国各部委的代表、民间社会组织和处理环境相关事务的学术界人士,特别报告员人权与环境以及来自各个区域和国际组织的专家。

该磋商会由 AICHR 缅甸、AICHR 泰国和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