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HR 就东盟预防和打击酷刑举行另一次磋商
雅加达,2020 年 12 月 3 日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AICHR) 于 12 月 3 日至 4 日在雅加达组织了 AICHR 关于执行东盟人权宣言 (AHRD) 第 14 条的磋商:防止和打击酷刑。该活动以物理方式进行,遵守严格的健康规程,并且以虚拟方式进行。
AHRD 第 14 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印度尼西亚驻 AICHR 代表 HE Wahyuningrum 在她的欢迎辞中强调,酷刑是最可怕的侵犯个人人权的行为之一,是国际法所禁止的,包括《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UNCAT),十分之六东盟成员国 (AMS) 已批准。
在磋商会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东盟政治安全合作司司长费扎尔·谢里·悉达塔指出,东盟应在如何最好地预防和打击酷刑方面为世界树立榜样。
此外,他提到成为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的缔约国加强了该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法律制度、标准和做法,还改善了政策和体制框架以及与利益攸关方的接触。
自批准以来,印度尼西亚修改了宪法,修订了刑法,并制定了立法来确定反酷刑保障,甚至通过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方式建立了国家预防机制来防止酷刑。
越南外交部东盟司副司长 Duong Hai Hung 强调了 AICHR 在实现东盟关于防止和打击酷刑以及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承诺方面的战略作用,如第 14 条所述AHRD。
12 月 3 日至 4 日,AICHR 关于实施 AHRD 第 14 条的磋商:预防和打击酷刑强调了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防止酷刑和为酷刑受害者提供康复服务的重要性,以及为免费的东盟共同体可能开展的区域合作的重要性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符合 AHRD 第 14 条。
它还为在 AMS 之间分享预防和打击酷刑的经验和做法提供了一个途径,并收集了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制定关于实施 AHRD 第 14 条的建议。
56 名与会者参加了磋商,包括 AICHR 代表、司法部和 AMS 相关部委的代表、民间社会组织、学者、国家人权机构和东盟部门机构。反酷刑公约倡议组织、防止酷刑协会、亚太论坛、驻雅加达外交界等国际组织也参加了磋商。
磋商会讨论了东盟地区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缔约国的做法,并分享了实施 AHRD 第 14 条的一些关键原则。与会者还讨论了在防止酷刑方面可能开展的国际和区域合作。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审议了通过定期培训、培训教员、举办讲习班以及制定该地区酷刑预防和康复的因地制宜的指导方针和战略来建设执法人员、医生和心理学家的能力的努力。
此外,磋商会强调了提高公众意识活动的重要性,即通过;(i) 在 AMS 和多方利益相关者对话论坛中开发一个网页和出版物,介绍预防和打击酷刑的良好做法;(ii) 参考酷刑康复中心的经验制定康复模式;(iii) 通过与酷刑受害者协商,确保服务在他们的情况下是安全和可接受的。
协商结束时,主持人 Rafendi Djamin,印度尼西亚驻 AICHR 代表(2009-2015 年)分享了东盟无酷刑共同体路线图的可能要素草案,即:(a) 提高认识;(b) 能力建设;(c) 协作,(d) 学习和研究;(e) 法律和体制发展;(f) 叙事转变。
AICHR 努力推动落实 AHRD 第 14 条。2013 年,AICHR 印度尼西亚在第二届雅加达人权对话中发起了关于防止酷刑的讨论,与会者一致同意将东盟打造为无酷刑国家社区。2015 年,AICHR 举办了关于预防和根除酷刑的研讨会,2018 年 8 月,AICHR 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在三宝垄为东盟政府官员开展了反酷刑能力建设活动,印度尼西亚。
此次磋商不仅与 2017 年《东盟预防文化宣言》保持一致,以建设一个和平、包容、有弹性、健康和和谐的社会,而且还有助于落实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的行动要点。
与会者强烈呼吁 AICHR 与政府机构、民间社会、国家人权机构、学者等利益攸关方合作,制定框架路线图的可能要素,以实现预防和打击酷刑或残忍、东盟的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AICHR 感谢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为实现磋商提供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