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分享国际人权法方面的良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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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 (AICHR) 于 3 月 13 日至 15 日在吉隆坡举办了首届 AICHR 司法座谈会,主题是分享国际人权法方面的良好做法。该座谈会旨在鼓励更多的同行互动,分享实施国际人权法方面的良好做法和挑战,并加强相关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司法合作等。

马来西亚外交部长拿督斯里阿尼法哈吉阿曼阁下在主旨演讲中强调,AICHR 应积极制定方法和战略,成为东盟的人权标准制定机构。他还强调该地区有必要就如何定义和实施《东盟人权宣言》(AHRD) 中的权利制定共同基线,因为这将加速东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

马来西亚首席大法官 Tun Arifin bin Zakaria 分享了东盟首席大法官理事会 (CACJ) 的历史,他强调了 CACJ 和 AICHR 在分享人权事务技术专长和良好实践方面的司法合作机会双方都感兴趣;特别是关于儿童、妇女和残疾人的权利。

马来西亚驻 AICHR 代表 Edmund Bon Tai Soon 在开幕词中强调,AICHR 的职权范围提供了足够的授权,可以与东盟部门机构建立机构联系,将人权纳入东盟共同体三大支柱的主流——即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

该活动最后通过了供 AICHR 考虑的座谈会结论和建议。主要建议包括需要为司法机构开展能力建设计划,并提供技术支持、获取信息、制定共同方法和分享人权方面的良好做法。座谈会还强调有必要编写一份关于 AHRD 和相关国际人权文书的区域参考指南。在适当的情况下,还建议 AICHR 进一步与相关的东盟部门机构和其他实体(包括 CACJ、东盟法律协会 (ALA)、公民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其他国际和国家组织)进行磋商和合作。

该座谈会由 AICHR-马来西亚、AICHR-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 AICHR-泰国联合举办,得到了东盟-美国善治、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安全伙伴关系、欧洲-东盟区域对话工具、人权基金、Heinrich Boell 的支持Stiftung Southeast Asia、Raoul Wallenberg 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以及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